2007年12月25日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2007]25号文件《关于表彰全国医德楷模、医德标兵和医德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中,向在“加强医德建设、争当医德标兵”活动中被广大职工群众和各地各级卫生医务工会评选出10名“全国医德楷模”,100名“全国医德标兵”,38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医德建设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并颁发奖牌、奖杯及荣誉证书。
中山三院被评为“全国医德建设先进集体”。
《决定》中指出:希望此次受到表彰的全国医德楷模、全国医德标兵和全国医德建设先进集体牢记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的重要指示精神,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本职岗位上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更大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撰文/摄影 三院党办
作者:
200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