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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三院乘科学发展东风,抓好医疗质控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

来源:中山大学
摘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质控科认真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从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出发,扎实有效地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转化为科学可行的规章制度,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对已实行四年多的《医疗质量奖惩规定》进行修改,同时做到立后即行、行之有效,使之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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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质控科认真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从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出发,扎实有效地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转化为科学可行的规章制度,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对已实行四年多的《医疗质量奖惩规定》进行修改,同时做到立后即行、行之有效,使之真正成为科学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必须有好的制度做保障,制度建设是加强和完善医院组织建设和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部分和必然途径,制度化是构筑长效医疗安全的基石。好的制度建设对提高医疗质量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我们要坚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思维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整改、边建立完善制度。对于内容陈旧、操作性不强,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原有制度条款废止执行;对于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存在漏洞,作用发挥不好的规章制度,进行整改,修订完善;对于现实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制度条款,组织力量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建立新的制度条款。《医疗质量奖惩规定》的修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将不适应、不符合医院科学发展的奖惩规定予以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护士条例》、《护理工作管理规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09年患者安全目标》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医疗质量奖惩规定,拟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奖惩规定加强了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监督和控制;并着力使之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达到用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以制度兴院,全面提升制度执行力,力争使每个岗位的“德、能、勤、绩”得以公正体现,较好地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奖惩不明的问题。    质控科在院领导的带领下,扎实抓好制度“废、改、立”,优化科学发展软环境,在“立后即行”和“行之有效”上下功夫。制度建设重在落到实处,贵在行之有效。质控科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完善健全规章制度,用创新的制度推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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