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 收起
本复试属于国家考试的一部分,考试过程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必需遵守国家关于考试的各项要求。复试共分为专业科目笔试、专家组面试、导师面试三部分。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政治、外语(≥)
业务课1、业务课2(≥)
法学[03]
305 50 65理学[07]
270 50 53医学[10]
275 50 108二、报到
1、报到时间和地点
凡第一志愿报考哈尔滨医科大学并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于2009年4月 22日(周三)8:30~17:00或4月23日(周四)8:30~11:30到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公共卫生学院楼阳光大厅报到。
2、报到程序
⑴参加复试考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原件按要求分为应届生组和往届生组进行资格审核;⑵收证书复印件,请考生事先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身份证A4规格的纸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排放,左上角装订,第一页右上角书写准考证号上交;⑶发放笔试准考证;⑷办理体检手续(交纳体检费40元)。
注意:报到各环节考生首先需说出本人准考证号后4位。
3、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资格审验时确定加试科目。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4月23日(周四)17:30~19:30进行,报到时发放准考证,考场分布在公共卫生学院楼C区教室和药学院楼教室,准考证上将指定考试地点和座位,要求考生提前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对号入座。
2、笔试内容和要求
笔试科目依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确定,详见哈医大研究生学院网页上的《关于2009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的通知》。笔试试题为主观性试题,试卷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⑴加试时间为4月24日下午,13:30考生到研究生学院大会议室报到;⑵笔试试题均为主观性试题,试卷满分100分;⑶考试成绩不记入总分,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到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内的哈医大克山病研究所心血管疾病专科门诊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为4月22日~24日的每天8:30~15:30。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需要准备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五、专家组面试
全校的专家组面试在4月24日~26日进行,报到时详见通知。
六、拟录取和导师面试
1、拟录取原则
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总分(总分=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家组面试成绩)并依据导师招生人数按名次拟录取。复试笔试专业课成绩不及格或专家组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拟录取。
2、 导师面试
4月29日早8:00在公共卫生学院阳光大厅公布第一批拟录取结果,发导师面试单,9:30拟录取的考生到各院研究生科(部)报到,29日当天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由导师进行面试,导师在面试单上签署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导师面试单由各院研究生科(部)于当天收齐后返研究生学院。
七、调剂录取
1、校内调剂
被确定为拟录取的但排名在本导师录取名额数之外的考生参加校内导师或专业调剂,校内调剂录取原则为:⑴本院本专业转导师录取;⑵跨院同专业转导师录取;⑶本院二级学科内调剂专业录取;⑷跨院二级学科内调剂专业录取;⑸跨院系跨专业调剂录取;以上调剂原则依顺序进行。调剂后的考生仍需由导师进行面试,导师在面试单上签署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
2、校外调剂
符合教育部规定调剂分数的考生、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持其它院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来我校研招办办理有关转档调剂手续。八、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成绩、学科专业、报考类别确定录取专业、导师、类别(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经费)。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