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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政部于4月27日对包括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在内的20所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正式下达批复(教高厅函[2007]28号),要求启动建设项目工作。文件明确各建设学校要在地方教育行政、财政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按项目建设任务书中的承诺实施建设计划,并接受教育部、财政部年度绩效考核和立项资格审核。
日前,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校领导的重视下,该校建设项目的215个子项目已全面启动。以项目责任书的形式对子项目的预期目标、进程安排、过程监控、验收审核等方面制定了管理流程和参数指标,切实做到按步骤落实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