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出国一对夫妻竟然想出馊主意,夫妻俩协议离婚,让年近42岁的妻子嫁给老外,待妻子在国外站稳脚根后,夫妻双双国外再团聚。可没想到在国外生活了两年多的妻子却背弃曾有复婚的承诺,变心了。曾私下签订的“复婚协议”是否能向妻子讨要精神赔偿?昨日拿着“复婚协议”的赖先生向本报记者寻求帮助。
为出国夫妻俩协议离婚
赖先生向记者细述了原委。他说,自己从事个体批发布匹生意,生意一直都不错。可这几年由于迷上了搓麻将,生意一落千丈,四年前妻子也跟着下岗。原本想赚够了钱移居国外,以及儿子初中毕业后出国留学的计划全都泡汤了,于是夫妻于2000年初合计着如何能往国外定居。在一次参加朋友的婚宴上,偶然得知南宁众多离异妇女都兴通过网上寻找老外,夫妻俩回家后左思右想,约定:女方找个老外嫁到国外,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后,与老外离婚,我们就复婚!
2000年6月,妻子范某通过网上找到了一位英国老外并迅速结了婚。2001年6月底范某便获准到英国定居签证。眼看妻子出国日近,赖先生对妻子提出了签订复婚协议的要求。妻子范某郑重写下保证书向丈夫赖先生允诺:两人暂时离婚是为了出国,一旦国外定居时机成熟,两人即可复婚。
出了国复婚承诺成泡影
赖先生告诉记者,2000年3月,赖先生夫妻俩便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尽管对外是传离婚之名,但家庭生活并未因此而改变,前妻范某在英国老公不在国内的时候,仍与他保持夫妻生活关系。
前妻范某如愿以偿出了国。苦苦捱了2年多的赖先生满以为离两人复婚的时间不远了,8月底,他与远在英国伦敦的范某提出何时复婚时,却被范某以种种理由搪塞。9月10日的一次通话,前妻范某以一纸“复婚保证”无法律效力为由,明确向赖先生表明:复婚无望。辛辛苦苦付出感情、付出精力的“假离婚”,妻子却不愿回到自己身边?为此复婚无望的赖先生决定通过法律向范某讨要精神赔偿。
律师:如果起诉终将败诉
赖先生通过法律向范某讨要精神赔偿是否有法可依?记者就此采访了南宁市妇联法律顾问、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周海船律师,他认为,“复婚保证”远比“合法的”离婚证脆弱得多!因为这个协议首先违反了国家《婚姻法》中的规定,《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双方不得以合同的形式约束结婚或离婚;此外,他们为达到出国目的所签订的“复婚保证”合同违法,如果起诉,其结果终将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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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采集 2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