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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种出人体器官 专家直言器官移植喜忧

来源:扬子晚报
摘要:【龙虎网报道】我国每年约有150万人因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器官移植,但每年仅1万人左右能够得到移植治疗。而其中有不少患者,在移植前根本未进行疗效评估,接受移植的患者存活率不高,浪费了大量医疗资源。昨天,中国医院协会临床技术应用管理专业委员会与江苏省医院协会联合在南京举办了中国国际医疗新技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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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虎网报道】我国每年约有150万人因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器官移植,但每年仅1万人左右能够得到移植治疗。而其中有不少患者,在移植前根本未进行疗效评估,接受移植的患者存活率不高,浪费了大量医疗资源。昨天,中国医院协会临床技术应用管理专业委员会与江苏省医院协会联合在南京举办了中国国际医疗新技术应用论坛,主题是器官移植技术、干细胞技术与临床应用管理,中国工程院卢世璧、陆道培和中科院曾益新、汪忠镐等参加论坛的院士直言器官移植存在问题,呼吁进行严格规范和准入。

  【现状】中国器官移植总量世界第二

  记者从论坛上获悉,1954年,第一例肾移植手术由美国医生穆瑞成功进行。迄今为止,全世界仅心、肝、肾人体三大器官的移植已经达到50万例。我国器官移植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虽然开展比国外晚,但进展却很快。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居世界第二位,国际上能够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在我国几乎都能够开展。已经实施的移植项目包括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脏、脾脏、小肠等单个器官移植,也包括肝肾、胰肾、心肾等联合器官移植,以及角膜、骨髓、胰岛、造血干细胞移植等。同时,我国还成功实施了亲缘活体肾移植、肝移植、脾移植等。

  据了解,我国开展肾脏移植的医院有348家,开展肝脏移植的医院166家,开展心脏移植的医院56家,开展肺移植的医院18家,开展心肺联合移植的医院13家。在一些医疗机构,肝脏、肾脏、肺、心脏等器官移植病人的一年和五年生存率、移植存活率,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肾移植后患者最长存活时间为28年,肝移植后患者最长存活时间13年,心脏移植后患者最长存活时间14年,肺移植后患者最长存活时间7年。

  【问题】器官分配存在不公平

  一些有钱的患者可以得到器官进行移植,而且在一次器官移植失败后,还可以继续获得二次器官移植,而没钱却又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往往一次器官移植的机会也不能得到。在论坛上,记者了解到,尽管我国每年开展的器官移植数量很多,但在器官移植领域,器官分配公平性问题应引起重视。器官分配公平性存在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机构从事器官分配协调管理,器官分配也不是以病情需要为基础。

  器官移植“遍地开花”

  由于我国器官移植准入制度缺乏,导致移植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整体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器官移植目前在中国如“百舸争流”——可以施行肾移植的医院达到300多家,100多家可以进行肝移植。有些设施简陋、只能进行一些基本医疗救治的乡卫生院也跻身其中。相形之下,在医学技术最发达的美国,能够做肝移植手术只有约100家医院,有资格从事肾移植的不过200家;在经济和医疗水平超过内地的香港特区,能够从事肝、肾和心移植的医院仅各一家。器官移植之所以“遍地开花”,利益驱动是一大原因。据了解,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器官移植是对三级甲等医院考核的硬指标,规定必须完成5例以上的手术。一些医院为了达标和扩大医院的“知名度”,不惜从外面医院临时请来手术医生、麻醉师甚至监护室护士等整个团队,“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上。”

  不规范造成大量浪费

  专家在会上谈到,由于一些开展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获取人体器官的途径和方式不规范,加之技术力量有限,无论是摘取器官还是移植器官均不符合技术规范,导致供移植器官质量难以满足移植需要,既影响了器官移植的医疗质量,也浪费了宝贵的供体资源。许多医疗机构在不具备相关条件及技术能力的情况下,一哄而起、仓促上马,致使开展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鱼龙混杂,出现无序竞争的局面。不乏鱼目混珠的现象。一些不具备移植医技的医院,为了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档次,以争取更多的患者,纷纷“攀登”起这个当今世界前沿医技来,其结果只能是接受移植的患者存活率不高,浪费了大量医疗资源。目前北京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有40余家,但至今只做了一二例手术的医院却占了一大半。专家认为,北京在现有做器官移植的医院中,保留四分之一已经足够了。”而上海目前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有12家,其中某家医院总共才做了6例手术,结果2例失败。

  【前瞻】活体器官移植是趋势

  脑死亡标准已起草完成

  同其他国家一样,人体器官来源不足是长期以来严重影响人体器官移植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在论坛上,专家们呼吁加快脑死亡、人体器官移植等立法,使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能及时获得供体的器官。而记者获悉,卫生部已经起草完成了脑死亡相关标准,但距离真正施行还有一段路要走,也可能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会将脑死亡和呼吸、心跳停止的死亡标准并行,让人们自己来选择适用的死亡标准。

  专家说,脑死亡标准的采用将会极大地推动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可以使成千上万的脏器衰竭患者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在英、法、美、加拿大等国家,包括我国香港地区对器官移植都有相关法律规定。在美国,每个人考驾驶执照时,都会有一栏内容需本人填写。这栏内容就是一旦你发生意外,造成脑死亡,是否自愿把脏器捐献。当车祸发生后,警察只要一划卡就知道个人捐献的情况,随时可以通知医院来取脏器。

  专家们也谈到,对于“脑死亡”要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推行脑死亡标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绝不仅仅是为了器官移植,把推行“脑死亡”单纯地与器官移植相联系是违背医学伦理原则的。“脑死亡”的判定要有严格的程序,对医师的资质有很高的要求,“脑死亡”判定医师不能参与器官移植,这些都是国际上通行的、必须遵守的规则。

  现在由于人体器官资源严重匮乏,我国每年约有150万人因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器官移植,但每年仅1万人左右能够得到移植治疗。国内著名的活体肝移植专家、江苏省肝移植中心主任王学浩说,活体器官移植是一种趋势,无论是从医学还是从伦理、亲情方面,活体器官移植都有着其他类型器官移植无法比拟的优越性,但要严格掌握和控制活体器官移植的供体范围。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和惯例,活体器官捐献人要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活体器官的接受者仅限于捐献者的配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并且不能因为活体器官捐献而影响捐献者相应的正常生理功能。

  器官移植将严格准入制

  据本次大会副主席、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胸外科专家支修益教授介绍,我国器官移植已经有法可依,从7月1日开始,国家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现在需要加强研讨和监督执行,不断完善。以前很多医院器官移植盲目上马,不管技术是否成熟都想开展,有的在外面才学做了几例,回到医院自己就开展起来。器官移植不是纯外科手术,手术做完了,后面的管理是一个队伍,这里面确实很混乱,一些县医院在器官供售过程中,有钱的交易,有的尽管给病人是免费,但没有考虑到后期病人用不起抗排异药物!有的做移植半年后病人还是死了,即使不做移植,病人还是能活这么长时间。做移植的病人希望的是长期存活,不是为了多活半年。比如在开展活体移植时有的医生未经严格论证,就从活体上取器官,结果病人死了,活人器官也奉献了。所以不能盲目鼓励夫妻间移植,应该在配型成功的基础上鼓励奉献爱心,毕竟器官移植是有排异的,医学要讲究科学。

  常州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肾移植专家何小舟教授说,我国每年100万尿毒症病人,能进行器官移植的1%都不到。我们在江苏第一家完成千例肾移植手术,现在技术已经没有问题,主要是肾源缺乏问题,由于移植市场非常大,所以也就出现很多不规范现象。江苏有几十家医院开展肾、肝、心、肺、小肠、胰腺等大脏器移植手术,近期重新申报后,估计一些医院将不能继续开展。

作者: 200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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