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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招远的张先生夫妇从济南乘汽车返回老家,上车前,张先生在车站旁一商店买了4瓶矿泉水,每瓶0.5元。
在车上,张先生才发现矿泉水竟没有任何商标。到达招远后他就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昨日下午,天桥工商分局红桥工商所接到招远工商局转来的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长途汽车总站附近的商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在车站附近的一家食品店里,执法人员发现了正在销售的“裸装”矿泉水,并从货架上和仓库内发现了60箱共计720瓶尚未售出的矿泉水,矿泉水包装箱上没有任何包装字样,只是在箱顶印着“纯正天然”4个不规则的字。经营者称,这批矿泉水是一名自称青岛某矿泉水公司的推销员送货上门的。工商人员检查该店账册发现,这种矿泉水进价仅为每瓶0.11元。
随后,工商人员拨打了店主提供的推销员王某和矿泉水厂商的联系电话,发现王某的手机关机,公司电话竟是空号。目前,工商部门已查扣了这批“裸装”矿泉水,并将作进一步调查。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饮料时,一定要仔细辨认商标标识和生产日期、保质期,更不能购买没有商品标识的产品。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