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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薛女士日前在家乐福哈尔滨新阳店买了一包金锣鱼肉火腿肠,回家后发现,其中一根鱼肉肠裂开了一道一厘米左右的口子,露出泛黑的肠体。“原来一直很爱吃鱼肉肠,看完这根肠之后,再也不想吃了。”昨天,看到本报征集“3·15”消费维权线索的报道后,薛女士给本报打来投诉电话。
本月15日,薛女士在家乐福新阳店购物,爱吃鱼肉肠的她选购了一包五根装的金锣牌鱼肉火腿肠。薛女士瞥了一眼生产日期,2012年1月1日,一看没过期薛女士就把这包鱼肉肠放进了购物车。晚上回家后,薛女士准备吃鱼肉肠时发现,其中一根肠体裂开了一道口子,“外包装还没打开呢,里面的肠就破了,露出来的肠发黑,特别恶心。”薛女士说。
接到薛女士的投诉,昨日记者来到家乐福哈尔滨新阳店进行调查。客服中心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在薛女士19日找到店里时,他们就给出了解决方案,“我们可以给消费者退货,并赔偿10袋此种商品,如果不要商品,也可以赔偿消费者等值的现金。”对于商品出现的质量问题,工作人员说:“进货的时候都是成箱来的,应该不会在这个过程中有破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我们卖场只是生产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一个平台,包括对消费者的赔付,也是我们代厂家先行赔付。”
对于家乐福给出的赔偿方案,薛女士表示不愿接受,“这不是赔不赔偿的问题,食品安全是大事,我们是信任厂家、信任卖家才去买的。这次比较幸运,提前发现了,如果没发现吃进去了怎么办?吃出问题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