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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卫生部日前组织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食品营养标签是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成分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食品营养标签是消费者了解预包装食品的营养组分和特征的来源,也是根据自己健康需要选择食品的根据;同时也是消费者保障自己的知情权益的一个手段。这在一些国家已经取得了成功经验。营养标签的好处在于方便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特点;选购食品指南;膳食平衡参考;营养健康知识的来源;引导企业生产更多符合营养要求的食品。
据悉,5月1日起食品企业可以自愿选择执行。当食品企业生产产品标示营养成分或者进行声称的时候,应当按照《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标示营养成分。如果不标营养成分,也不进行任何营养/功能声称,则不需要换包装。而且,2008年5月1日《规范》正式实施后,还将对食品企业设置一定过渡期使用原有库存标签和建立新的营养标签标示系统。(吴红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