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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激素无处不在 相关研究严重滞后

来源:南方农村报
摘要:近日,“奶粉疑致婴儿性早熟事件”使激素成为公众高度关注的话题。其实,早在几年前媒体揭露农户大量使用“催熟剂”、“膨大素”等植物激素后,有关激素果蔬的安全性争议就从未间断,“激素”二字也几成贬义词,农业界人士包括农户都有意无意将之改称为“调节剂”。只要人们咨询如何避免食用含激素的食品,医学专家总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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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奶粉疑致婴儿性早熟事件”使激素成为公众高度关注的话题。其实,早在几年前媒体揭露农户大量使用“催熟剂”、“膨大素”等植物激素后,有关激素果蔬的安全性争议就从未间断,“激素”二字也几成贬义词,农业界人士包括农户都有意无意将之改称为“调节剂”。



  只要人们咨询如何避免食用含激素的食品,医学专家总会给出一条建议:“反季水果以及颜色特别鲜艳、个头特别大的水果不要食用,因为这类水果在生长过程中可能添加激素”。有关植物激素在生产上的使用、残留、检测情况究竟怎样?南方农村报记者专门进行了调查。



  植物激素无处不在



  “当前水果、茄果类蔬菜,生产过程中离不了激素,国外比国内用得更多。”8月20日,浙江台州市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陶维康举例道,番茄、茄子在开花结果期必须用2,4-D或防落素等植物激素,西瓜在开花时必喷膨大素(吡效隆),否则无法保住果。“可以说,现代农业的进步与植物激素的使用密不可分。”



  农户的讲述也印证了陶的观点。“沙糖桔挂果后,有2-3次生理落果期,落果期内都要喷两三次九二O(赤霉素)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德庆县高良镇果农谢海彬说。高州长坡镇明河香蕉合作社社长张明周也提及,60%-70%的香蕉种植户在从香蕉抽蕾到收获这段时间,会用3-4次调节剂。



  农业生产中常混为一谈的“植物激素”与“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学术界有严格区别。前者是指植物体内合成的对植物生长发育有显著作用的几类微量有机化合物,已知的有脱落酸、生长素、细胞分裂素、乙烯、赤霉素、寡糖素和油菜固醇内酯七类;后者指人工合成的调节植物生长发育的生物或化学制剂。深圳深绿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沈坚列介绍,由于大部分植物体内自身产生的激素易分解,难提炼,在生产上使用的激素95%是人工合成的。



  世界上植物激素共有促进植物生长、抑制生长、延缓生长3大类100多个品种。在我国,《农药管理条例》将其作为农药进行统一管理,截至2007年11月登记的品种有40多个,724个产品,占当时农药登记总数的2.54%,登记作物极为广泛,从大豆、玉米、水稻、小麦、马铃薯等大宗粮食作物,到各种果树、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不仅用于农作物生产,还用于果蔬采后保鲜或催熟。



  “把收购回来的未成熟香蕉挂在空调房,喷上稀释好的乙烯利溶液,几天就可变黄。”广州市江南果菜批发市场旁的香蕉一条街,收购商郭老板说,国内几乎都以这种方式催熟香蕉,然后批发给水果零售商。经调查发现,柑桔保鲜剂中除了用咪鲜胺、双胍盐等杀菌剂,一般都会加入2,4-D以抑制呼吸,而且2,4-D还普遍用于苹果、板栗以及蔬菜的保鲜。



  种植产业链上的生产者、销售者都能驾轻就熟地使用各类激素,让消费者在冬季吃上了番茄、辣椒、西瓜等反季节新鲜果蔬,南方的柑桔、香蕉、芒果也因此得以闯入北方市场。



  激素残毒或损害健康



  近日,“奶粉疑致婴儿性早熟事件”使激素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激素果蔬究竟对人体有没有危害?



  南方农村报记者咨询众多业内人士,并查询大量科研文献了解到,某些植物激素会影响动物生殖功能和生长发育。对人体的毒性主要表现在急性中毒,并有研究提出乙烯利对人类具有潜在的诱癌、致畸及其他多方面危险。然而,国内外均未见植物激素对儿童生长发育和性早熟的流行病学研究报道。



  “植物激素不会对人类起到‘激素’作用,存在的潜在危害也远远低于动物激素。”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副院长孙远明表示。沈坚列、陶维康均认为,生产上使用激素量很少,本身对人体不会产生直接危害,要有也是合成过程中杂质的毒害作用。



  美国科学家进行人群中毒测定发现,摄入乙烯利1.8mg/kg,会出现腹泻和腹部疼痛、胃部痉挛等症状;上世纪80年代,研究表明比久水解产物有致癌和致畸作用,各国对其使用有了严格限制;国内外有大量实验证明,赤霉素促进仔鼠生长发育,矮壮素对动物的繁殖能力有不良影响;河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教授赵文课题2006年发表文章“乙烯利体内致突变性研究”显示,乙烯利对小鼠的体细胞和生殖细胞有致突变性。



  相对于上百个植物激素品种,国内外有效的文献并没有涉及所有种类,甚至有的结果相互冲突,比如青鲜素、2,4-D是否致癌说法不一。而且即使对动物有不良影响,因动物种属差异和实验剂量,也不能直接反映出对人类存在同样潜在作用。



  不可忽视的是,作为农药,植物激素某些种类的残留对环境和人体有较大危害。2002年,我国著名植物生理学家潘瑞炽便发文“重视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残毒问题”,总结了可能致癌、致畸和致突变的激素研究进展和在植物体内、土壤中的残留情况,提出“残毒会损害人的健康。”



  激素未列入常规药残检测



  多年过去,我国鲜见有在食品中检测植物激素残留的数据。可查到的最近一项检测是,2003年10月辽宁省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沈阳采集了水果样品50份,乙烯利检出46份,45份乙烯利浓度在0.03-1.03mg/kg,l份葡萄样品残留量达2.23mg/kg。而在欧盟,仅2000-2002年,欧盟委员就17次快速预警通告婴儿食品、鲜果及蔬菜中的矮壮素残留问题。



  “我国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立仅十来年,国外已发展了几十年,随着农药残留标准完善,接下来会考虑激素检测。”广东省农科院农业部蔬菜水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研究员邓义才介绍,目前我国已规定几种激素的最大残留限量,但也只是参考国际标准制定,并没有具体的检测方法。在无公害、绿色以及有机农作物认证过程中,也没有纳入激素检测的指标。



  查询卫生部制定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发现,该标准仅制定了2,4-D、矮壮素、多效唑和乙烯利在某些农产品中的13项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对比国内外制定的植物激素标准量,二者相差甚是悬殊,检测手段更是落后,我国农药残留例行检测仅限于检测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



  根据文献,截至2004年9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发布了8种植物激素64项限量标准,欧盟发布激素限量标准700项,即使按当年的数据,欧盟植物激素总限量标准数量也是我国的53.8倍。况且近年来,国际对植物激素的残留检测越来越严,而我国没有丝毫改变。



  “市场上销售的植物激素产品太多了,可以说防不胜防。”邓义才感叹道。孙远明建议,在完善植物激素检测标准、规范使用的同时,政府要支持农业、卫生领域的专家,进行植物激素对人体危害性以及对其风险评估方面的基础研究。



  生产上滥用激素的负面效应已在部分水果上显现,但并没有引起农户警惕。2003年,猕猴桃主产地陕西的多个产区果农因大量使用“大果灵”、“膨大素”等植物激素,使得果实品质下降、易腐烂,造成当年猕猴桃烂市。接下来几年,陕西西安、周至等地方政府下令禁止使用膨大剂。尽管如此,“去年因使用膨大剂造成烂果的现象依然严重,今年猕猴桃销售态势仍不好。”8月19日,广州市江南果菜批发市场代销猕猴桃的周女士无奈地说。
作者: 20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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