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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攻医院,殴打辱骂医护人员,占据病房等医疗场所,打横幅标语,播放噪音,狂呼口号,甚至抬棺抬尸游行———因医疗纠纷引起的聚众闹事现象,困扰着云南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卫生管理部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也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隐患。
近日,针对愈演愈烈的“医闹”现象,云南省有关部门正加紧制订行政法规及政府规章,从程序和实体上进一步规范各类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并对无理取闹、涉嫌医疗敲诈的不法之徒予以处罚。
据当地媒体调查,在昆明,甚至出现了专业化的以敲诈医院为职业的“医闹”群体,他们平时游荡在医院附近及广场等繁华场所,一遇到医疗纠纷,就闻风而动。一旦赔偿金到手,就坐地分赃。
有关业内人士分析,“医闹”们之所以有市场,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有缺陷,从协调到鉴定到诉讼,有太多模糊空间,为争执不休埋下了伏笔;二是诉讼道路过于漫长,患者及其家属缺乏耐心,从而选择了“医闹”的捷径;三是社会舆论对医院、医生有较多批评,医院的社会信任度下降,从道义上,人们同情患者,从而被“医闹”们钻了空子;四是当“医闹”行为超出正常医疗纠纷的范围,已构成破坏社会秩序、涉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少数执法部门却认为这只是纠纷,不加制止,从而使“医闹”们有恃无恐。
为遏制“医闹”猖獗的势头,云南省卫生厅正报请省人大及省政府法制办,加紧制定有关法规。有两部法规已列入立法计划,一是《云南省医疗损害处理条例》,二是《云南省公共医疗秩序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