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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厅2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今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扩大单病种限价管理范围,综合医院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的病种原则上不少于10种,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种。
据介绍,河南省自去年4月1日全面启动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以来,全省共有443所医疗机构确定了限价单病种,按照要求综合医院至少要确定5种以上的病种,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至少确定3种以上病种实施单病种限价管理,全省实行限价的单病种共有282种(不包括重复病种),涵盖中西医21个专业。
通知指出,目前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实施中存在个别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不够得力,质量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为此,省、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均应成立单病种限价管理质量控制专家指导组,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帮助医疗机构制订、实施临床路径,督导单病种限价管理政策、措施的落实,适时监测病种费用等变化情况,对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根据要求,今年河南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扩大单病种限价管理范围,逐步增加病种的种类,综合医院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的病种原则上不少于10种,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种。5月1日以后,河南省卫生厅将对各省辖市上报的单病种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