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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月9日电(记者朱立毅)为确保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中国国家质检总局8日晚再次发布公告,扩大禁止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的品种和产地范围,进一步加强检验检疫监管。
鉴于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对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影响程度不断加重,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也在不断加强防范措施,质检总局要求,自8日起,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山形县、新潟县、长野县、山梨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2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
质检总局要求,进口日本其他地区生产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在报检时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的证明、原产地证明。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对进口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进行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口;不合格的,要按规定予以公布。
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禁止部分日本食品农产品进口
3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禁止部分日本食品农产品进口。质检总局表示,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已对当地食品农产品造成严重污染,日本政府已从多个地区的有关食品农产品中检出放射性物质严重超标,并做出禁止流通和禁止食用的决定。
印度暂停进口日本食品
由于受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影响,日本农产品相继检测出带有放射性物质,印度政府5日宣布,今后三个月内全面禁止进口日本食品。据报道,印度是首个宣布全面禁止进口日本食品的国家。
25个国家和地区限制进口日本农产品和加工食品
虽然日本当局出台了应对食品危机措施,但根据日本农林水产省调查,目前至少已有25个国家和地区对进口日本农产品和加工食品采取了限制。对此,日本政府要求这些国家和地区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禁止在无科学依据的情况下限制进口的规定。但是,以欧美和亚洲国家为主的限制措施已扩展到中东和南美。日本农产品的安全形象势必受损,影响将旷日持久。
质检总局表示,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按规定对所有日本输华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日本食品的进口商应按照要求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日本输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或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
此外,质检总局还要求从日本进口水产品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在《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中注明如下信息:在“产地”栏中注明水产品原料养殖地区所在县名称或捕捞区域及其联合国粮农组织渔区编号。在“运输路线”栏中注明加工厂地址及产品运输路线,日本境内运输的,须注明途经县名;经海运的,须注明启运港口。
在此前的3月24日,质检总局曾发布公告,禁止进口日本福岛县、枥木县、群马县、茨城县、千叶县的乳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水生动物及水产品,并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日本这些县生产的其他输华食品农产品中放射性物质浓度的检测,防止受放射性污染食品农产品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