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0日上午,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医疗广告
管理办法》实施情况,通报三起违法违采血(浆)案件查处情况。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介绍了新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他说:“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处方管理办法实施两个月来,情况比较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能够使这个管理办法在这么多医疗机构中比较稳妥地实施。对于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卫生部正在积极研究,详细了解情况。新办法实施过程中的有些问题也是有所预计的,比如采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处方,这对医务人员就是一个新要求,他们需要熟悉并掌握许多药品的通用名称。这对医务人员来说,确实有点困难。但目前来看,执行得还不错,应该说医务人员在这件事情上给予了积极配合。”
许多媒体报道,现在的医药销售企业认为,在实施新处方管理办法后,再找医生去“公关”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毛群安认为,这就是实施新处方管理办法的初衷,就是希望通过改用通用药品名称,减少、杜绝可能发生的医药购销人员的
商业贿赂行为。至于一些医疗机构采取一次多开处方的办法,应该说,新处方管理办法本身就有有关条款制约,如果这个问题还需要完善,或者说有必要做出专门规定,卫生部也将提请有关业务部门,在继续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新的措施。总的目的是,新处方管理办法既要符合
临床实际需要,方便医务人员,也要方便患者就医。(吴静)
[我来说两句]
作者:
200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