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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德善政者,贵在养民”。近年来,国家在教育、医疗、就业、劳动保障、住房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让改善民生从政府文件变成了百姓享受得到的实惠。
医疗:劳务工医保“全覆盖”之深圳篇
三十年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经验曾受到一些国家的推崇,但到了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所列的191个成员国名单中,中国却被列为全球卫生系统“财务负担”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2002年,13亿人口只有不到8000万人才有相应程度的报销—这被认为是看病贵的主要源头。在没有医保的情况下,许多人小病不治,积累成大病,因此导致大批劳动力丧失。然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世界性难题,于中国各级政府而言,也正处在边走边摸索,边摸索边成长的时期。
2007年,无论是农民、工人,还是没有工作的老人和孩子,不同群体都开始在我国医疗保障网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坐标。随着扩大新型医疗合作试点范围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等一系列举措实施,百姓离全民医保的目标更近了一步。
这一年,深圳市的劳务工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6%以上,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劳务工医保的“全覆盖”。
2006年6月,深圳市正式实施《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外来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有效缓解了外来劳务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办法规定,劳务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单位缴交8元,个人缴交4元(6元用于支付门诊费用,5元用于支付住院费用,1元用于调剂)。
“个人每月缴交4元”意味着外来劳务工可享受以20%的价格购买1200种目录药品(住院条件下为1841种)、重大疾病的门诊费用由住院基金支付50%、输血费报销50%,每人每社保年度报销的医疗费最高可达64944元等多种优惠。
新的合作医疗方案在解决劳务工就医难的同时,也为企业减了负。劳务工有了医疗保障,工人的流动率比参保前明显降低,增强了企业员工的工作稳定性,企业、员工达到了“双赢”的效果。(节选部分)
(责任编辑:霍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