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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谈判思路渐明 仅限于高价创新药

来源:生意社
摘要:“首次入选谈判机制的药品大约有十几种,这些药品都是专利药,其药品供应方都是外资企业。”12月20日,在中国非处方药协会召开的第七届社会药房药学服务会议期间,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简称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疗保险研究室副主任董朝晖向记者透露了医保谈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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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入选谈判机制的药品大约有十几种,这些药品都是专利药,其药品供应方都是外资企业。”12月20日,在中国非处方药协会召开的第七届社会药房药学服务会议期间,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简称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疗保险研究室副主任董朝晖向记者透露了医保谈判机制的最新进展。据记者了解,此前盛传的国产2~3种药品将入选谈判机制的说法恐不属实,对于明年即将展开的医保谈判,董朝晖指出,明年的谈判药品仅限于高价创新药,范围很小。

  据某位来自外企的高管介绍,参加谈判机制的外企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拥有一个公平的环境。对此,董朝晖指出,为避免供方和需方任何一方可能出现的垄断,医保谈判中会建立相应的监督和协调机制。

  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曾在九华山庄开过一次内部会议,那次会议上,人保部方面已经就医保谈判机制的具体思路征求了企业的意见,相关的谈判原则和准入标准当时也已经确定。

  只对外企?

  “价格谈判机制重在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通过谈判机制解决部分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二是对部分疗效特别好但价格较高的药品,通过谈判机制使之可能进入医药目录——事实证明进入医保目录能有效提高药品的销量。”董朝晖曾向化学工业制药协会的成员企业如此解释谈判机制的目的。

  据记者了解,此前部分国内企业的品种也想进入医保谈判机制,但由于国内企业的一些品种与谈判机制的准入条件差距太大而只能作罢。据董朝晖透露,先期选择进行谈判试点的药品应该具备四大特征。第一,是专利药或原研药,存在供给方的垄断;第二,价格较高或者价格过低,因为价格合理或者较低的药品已经纳入医药目录;第三,疗效确切,具有临床价值;第四,尚不在医保目录内,如果降价后能够进入目录获得报销,将提高参保人福利,同时有助于厂商的市场扩展。

  目前,很多外企对于谈判机制反应积极。其中,阿斯利康的易瑞沙、罗氏的特罗凯、默克雪兰诺的爱必妥、辉瑞的索坦都有可能进入医保谈判机制。据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了解到,目前受到行政保护的专利药共有51种,其中参与谈判的专利药只有十几种,范围很小,由此可见,很多企业还在观望中。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争议颇多的高价原研药却并未参与明年初的谈判。

  据医疗保险研究会秘书长熊先军介绍,医保目录内都只显示药品通用名,除非是独家品种,否则不会指定使用哪家企业的产品,最终医院使用哪家企业生产的药品要由招标决定。据知情人士透露,医保谈判机制并非对国内企业紧闭大门,未来谈判机制可能扩展到仿制药领域,但可能会引起比较激烈的价格竞争。

  保证公平

  “我们希望能有一个公平的谈判环境。”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企高管告诉记者,这位外企人士的担心代表了大多数外企的心声。对于企业的担忧,在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的内部会议上,董朝晖强调了建立医保谈判监督机制的必要性:“谈判机制重在谈价格、谈数量、谈报销比例,为避免供方和需方任何一方可能出现的垄断,需要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其职能,一是搜集药品的相关证据,评价其可信性,基于现有信息对产品进行药物经济学评价,二是保证谈判过程公开,并进行公平裁决。”

  对于外界盛传的“谈判机制只为降价”的说法,熊先军指出,作为医保资金的管理者,其根本目的是保障参保人的利益。药品是知识含量很高的产品,对于患者而言,往往信息不对称,且存在专利药品的垄断。从以往经验看,药品价格过高、过低的情况都存在,因此,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很有必要。谈判机制有两个特点:一是供需双方平等谈判;二是供需双方都能获利,供方以降价空间换取市场空间,需方可让保民及时享受到新药的治疗方案。

  据业内人士介绍,用市场空间换降价空间才是此次医保谈判欲达成的目的,而谈判监督和协调机制的建立就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在九华山庄的会议上,董朝晖告诉与会企业:“谈判机制对于制药企业来说,一是给厂商提供了与医保部门平等对话的平台;二是使高价药有了降价换市场的机会;三是谈判机制过程将形成更加科学、公正、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四是通过谈判对虚高的药品价格产生压缩作用。”

  据记者了解,未来医保谈判并不一定会采取降价的方式,很有可能采取更加灵活的形式。医保部门和制药企业作为两个谈判主体,可以通过供货方式、产品有效率等内容方式进行谈判。如某种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后,应对医保部门承诺:随着市场量的扩大,其价格相应地逐步降低多少;病人使用药品达到一定量后,医保支付和企业免费提供的比例;药品有效的由医保基金支付费用,药品无效的则由企业支付费用,或者企业与参保患者间签订费用支付协议;企业销售收益返还给医保基金的比例与方式。(记者 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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