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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七成西药将降价 降价就停用将被严查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摘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调整260种西药的最高零售价格。七成药品价格下调据悉,此次药品价格调整涉及消化系统药物、呼吸系统药物、抗寄生虫病、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镇痛药、麻醉用药物、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专科用药以及解毒药和诊断用药等十个系统的药物,共260个品种、1200多个剂型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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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调整260种西药的最高零售价格。这次纳入限价范围的多为百姓常用药品。

  七成药品价格下调

  据悉,此次药品价格调整涉及消化系统药物、呼吸系统药物、抗寄生虫病、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镇痛药、麻醉用药物、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专科用药以及解毒药和诊断用药等十个系统的药物,共260个品种、1200多个剂型规格。其中70%的品种价格进行了下调,平均降价幅度19%,最大降幅62%,降价金额约50亿元;对其余的30%左右廉价药品,维持原价;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18种药品,适当提高了价格。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列入中央政府定价目录药品共1500种左右,地方定价800多种,约占全部药品的20%。从2006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分7批对列入中央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除计划生育药具、计划免疫、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以外)重新核定了价格。其中,900余种不同程度地降低了价格,约占70%;70多种廉价药品调高了价格,约占5%;300余种药品维持原价,约占25%。

  降价就停用将严查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发改委通知称,从5月15日起260种药品将执行新的最高零售价。并将加强对有关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跟踪调查,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要及时向国家发改委报告,并采取措施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

  原研制和单独定价药品,其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在地区间的差异超过5%时,国家发改委将参照其较低的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及时调整并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各地要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照常生产经营和使用降价药品。医疗机构销售附表所列药品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明显变化的,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违纪行为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记者 黄海昀)

(责任编辑:石翔) [我来说两句]
作者: 200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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