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24周以前,采用人工方法,把已经发育但还没有成熟的胚胎和胎盘从子宫里取出来,达到结束妊娠的目的,称为人工流产。人工流产适用于因母体患有某些严重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的心脏病等)或妊娠合并症,不适宜继续妊娠者以及避孕失败者。人工流产按妊娠月份大小可分为早期人工流产和中期引产。妊娠12周前做人工流产称为早期人工流产;妊娠12-27周做人工流产称为中期引产。人工流产是女性避孕失败不得已的一种补救措施,这一手术相对安全、简便,因而在临床上也是常用的中止妊娠的手段。但应当明确的是,人工流产只是一种补救手段,而决非首选的上策。这是因为,人工流产并非没有任何副作用,它有可能引起感染、出血、继发性不孕、盆腔淤血综合征、子宫内膜异位症、自然流产、早产等一系列并发症,严重者还有可能因出血过多导致死亡。这种说法并非危言耸听,在临床上这样的教训是有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