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是指用药物来终止停经49天以内的妊娠,可较安全地用于各种高危妊娠,如有多胎史、剖宫产史、子宫畸形以及其它并发症等情况,药物流产方便无痛苦,既不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也不影响以后的妊娠和再次药流的效果,因此,已在全国各地广泛使用。
但药物流产并非适合每个人,例如有子宫异位妊娠的,药流会引起严重出血等副作用,所以在服药前应进行“B超”检查。
对于超出一定妊娠期限或经检查不宜药流的,可实行
人工流产(无痛人流)。郑重提醒那些希望无痛流产的妇女,应到正规医院
妇科施行,切不可因为有所顾忌或贪图方便而自行服药,以致严重损害身体,甚至危及生命。
作者:
佚名 200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