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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显著

来源:网络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的管理,自2007年5月份开始,浙江省富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日前,富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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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的管理,自2007年5月份开始,浙江省富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日前,富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2007年5月来开展的全市药品零售企业项整治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人员1200多人次,车辆580台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06家,检查共发现大小问题1300多个,对52家未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实施管理的零售企业作出当场行政处罚、1家销售假药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出租或转让柜台的违规行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驻店药师在职在岗履行职责情况;购进验收记录是否完整、真实,购进凭证是否按规定保存;首营企业、业务员、首营品种资质审查是否到位;是否开具及保存符合要求的药品销售凭证;购进进口药品时是否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检验报告;消字号、妆字号、健字号等非药品的陈列是否与药品混淆;店堂药品广告情况“等九个方面。

    从检查情况来看,富阳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质量管理上总体情况令人满意,特别在进口药品索证和有关凭证保存、购进验收记录、店堂药品广告等方面执行良好,但检查中也发现有部分企业存在一些问题,如对供货企业资质和业务员资质的查验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驻店药师不在岗时未挂牌告知并仍然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情况相对普遍;未按规定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部分企业药品陈列管理相对混乱;超范围经营情况依然存在。

    另外,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富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药品零售企业的购货渠道及相关供货企业业务员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要求各供货企业的营销人员带齐加盖本单位红色印章的”两证一照”和本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到局办理备案手续。据统计,富阳市药品零售企业的供药渠道现有58家,当前已有药品营销人员230人次来富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登记备案。

    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专项整治中情况较差的药店进行复查,检查重点也将放在本次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上,以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使药品进货渠道得到有效清理,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得到有效禁止,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得到有效落实,驻店药师不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情况明显下降。同时,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今后新增或变动供货单位时,应及时督促供货单位营销人员来局进行登记备案,凡未经备案的,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不得向其购进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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