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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守“四关”

来源:网络
摘要: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根据药品分类管理及国食药监安[2005]409号、渝食药监市[2004]2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大渡口分局严把“四关”,积极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促进合理用药,确保用药安全。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关爱生命健康等以散发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发放药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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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根据药品分类管理及国食药监安[2005]409号、渝食药监市[2004]2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大渡口分局严把“四关”,积极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促进合理用药,确保用药安全。 
     
    一是宣传关。去年以来,该局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关爱生命健康等以散发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发放药品分类管理和用药常识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的开展,加大对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以及药品分类专业知识的宣传力度,使管理相对人和消费者加深了对药品分类管理有关知识的了解,增强合理用药和自我保健意识,逐步形成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习惯,配合药店做好处方留存或登记工作,并起到社会监督的作用。 
     
    二是指导关。以农村边远地区零售药店为重点,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的分类管理指导力度。该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具体要求逐一细化,让管理相对人知晓该如何按规定进行操作。将日常监督与药品分类管理密切相结合,通过现场指导、电话咨询等方式,具体指导药品如何分类,努力为药店开展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是培训关。举办分类管理、年度岗位培训等学习班,利用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综合知识讲解,提高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是监督关。该局根据国家局、市局关于药品分类管理的文件精神,把药品分类管理作为GSP认证后跟踪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执法人员将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情况记录在药品经营企业“药械监督检查信誉卡”上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同时对药师在职、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及时查处违规销售处方药的现象。(王毅)  
     
     
     
   
 
作者: 2006-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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