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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延长冻结药价措施有效期至2017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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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德国立法者日前投票决定继续执行冻结报销药价格措施至2017年末。这项措施自2010年8月开始执行,原定于2013年末终止。在德国联邦议院(议会)对现有药物政策修改投票的同时,也通过了德国卫生部建议放弃政府于2011年1月推出的药物回顾效益评估项目,彼时刚出台《医药行业改革法案》(theActontheReformoftheMark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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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立法者日前投票决定继续执行冻结报销药价格措施至2017年末。这项措施自2010年8月开始执行,原定于2013年末终止。

  在德国联邦议院(议会)对现有药物政策修改投票的同时,也通过了德国卫生部建议放弃政府于2011年1月推出的药物回顾效益评估项目,彼时刚出台《医药行业改革法案》(theActontheReformoftheMarketforMedicinalProducts)。德国卫生部呼吁取消方案,是因为由此导致了沉重的行政负担。

  德国研究型制药公司协会(VFA)对取消药物回顾效益评估项目表示欢迎,称药品定价方联邦联合委员会(G-BA)也对此进行了评估,认为它是“不可行的”。

  引人争议的是,议会还投票终止了药物商根据“门诊统筹支付、批发商和药房在产品价格列表中利润”制定的共同支付方案。支付方案根据产品的协商(打折)价格而定,一般都大大低于价格表的价格。

  在投票之前,跨国制药公司都对这一投票活动表示了关注。欧洲其他国家通常将德国作为价格参考对象。

  德国研究型制药公司协会赞扬了联邦议院的投票行动,赞成将药物制造厂家规定的报销药物强制性折扣从16%减少到7%。然而,该协会行政长官吉特·菲舍尔(BirgitFischer)谴责了长期价格冻结,称没有补偿通货膨胀,公司无法转移成本或对增加的成本进行融资。

  菲舍尔女士预测,从冻结报销药价格开始导致行业造成的财政负担,2009~2013年约为20亿欧元,如果继续维持2009年的水平,今年这一负担将上升至10亿欧元,2015年为12亿欧元。“一项长期的价格冻结措施,至少要考虑一般价格的发展。在我们看来,应该通过调整价格水平而调整通货膨胀率,并且应该在一个明确期限内进行。”菲舍尔女士表示,立法者没有对“如何定价”以及“未来的报销系统协调运行且不会危及医疗保健系统”进行充分讨论。

  “因为政客们不喜欢自己做这事。”菲舍尔女士说。(慧聪制药工业网)

作者: 201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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