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价时间:北京时间2005年10月28日上午10:00——10月31日10:00整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05年10月31日上午10:00整
3、竞价规则:1)标底制定:
(1)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762号》中的品种以发改委最高限价的85%做为标底。
(2)以本次晋中市场调查最低价的85%作为标底。
(3)以上年度晋中市及周边地市最低中标价的做为标底,其中心脑血管类用药、抗生素类用药、中成药(除蜜丸剂)在上年度最低价下调20%做为标底。
(4)新特药按不超过国家最高限价的50%做为标底。
(5)专利及单独定价的品种除第一条中列出的品种外标底另定。
2)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次数不限,但每次报价下调比例不得小于1%。
3)在报价的第一天内投标人须对其所有投标品种都进行报价,否则按弃标处理。
4)如发现投标人有恶意报价行为的,将取消其所有投标品种的投标资格。
更多信息:2005年晋
中药品竞价事项 晋中药品竞价
作者:
200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