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投标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集中
招标采购的招投标行为,减少恶意投标现象的发生,敬请各药品经营或生产企业谨慎投标,所有投标产品一经资质审查合格后,必须参与投标。若投标企业坚持撤标的,一律按以下规定处罚:
1、若投标企业坚持部分品种撤标,将在评标过程中扣除该企业的信誉分值。
2、若投标企业在资质审查后,全部撤标的,将依据《安庆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处理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取消该企业在安庆市三年内的投标资格。
特此通知。
安庆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
上海百信药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作者:
200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