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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5.12”汶川地震发生后,监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投入抗震救灾工作,现已部分恢复日常工作。经过努力,目前已完成2008年第一批上网增补药品初审工作,鉴于本次初审后,不合格药品信息较多,为方便企业,经批准再次给予企业补充资料的机会。现公布2008年第一批上网增补药品初审基础信息,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认真核对所申报药品基础信息,根据不合格原因,凡资料有遗漏或对公布信息有疑问者,由被授权人到中心书面查询或递交补充资料(递交资料时请注明该药品的资料编号)。各生产、经营企业申报的药品资质初步审核基础信息见附表。
二、本结果仅为初审信息,凡初审无问题的药品企业,企业自查资料有遗漏的,也可递交相关资料。
三、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7月14日--2008年7月25日(节假日
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 14:00-17:30
地点:文庙西街80号旧卫生厅楼一楼110室。
四、凡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递交补充资料及二审不合格的药品,将放入下一批增补药品中审核。
五、按规定每个药品只能有一个申报人,现部分药品存在委托不同授权人重复申报的情况。请各生产企业认真核对,凡委托两个及以上的授权人进行申报的,请生产企业出具说明,明确保留、取消哪位授权人的资格,否则,按照规定将取消该药品所有申报人的申报资格。
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200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