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日前接到公司第三大股东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创投)和第四大股东武汉华汉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汉投管)的函告,东湖创投与华汉投管于2005年3月18日签订了《法人股股权转让合同》,东湖创投将其持有的马应龙380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转让给华汉投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3646.60万元。
据悉,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华汉投管将持有马应龙627.888万股法人股,占马应龙总股本的12.27%,东湖创投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目前上述社会法人股尚未过户。(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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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采集 200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