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距离披露2004年度报告摘要的准确时间——4月30日还有一段时间,因年关之际突然引爆“张晨携巨款逃逸案”的开开实业,还是按规定揭示了该案直接对年度业绩所产生的恶劣影响。
开开实业近日发布“亏损”公告称,预计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开开实业预计亏损金额约在7亿元左右。而上年度开开实业净利润为3077.15万元。
这就是说,“张晨案”突如其来,不仅将2004年1至9月开开实业辛辛苦苦挣得的2055.31万元洗劫得一干二净,还极有可能将其账面股东权益87023.56万元“蒸发”掉十之八九。
本版曾就“张晨案”猝发刊登过《“连环杀手”重创开开实业》一文,文中提到,由张晨等人神秘失踪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要远远大于当时一些媒体预估的5亿元。随着事态的发展,这一基本判断被一次又一次地验证。
就在开开实业2005年1月19日公告原总经理张晨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张晨逃之夭夭之后,1月29日,开开实业即公布预亏公告,并称目前司法机关正在对公司进行司法审计,具体亏损金额有待审计结果确定后,再另行公告。
此次公告显示,有关机关的司法审计初步结果已有眉目,7亿元亏损无疑是一个相当令人惊悚的数据,是国有资产、法人资产及中小股东资产必须共同面对的一次巨大流失。
事实上,涉及“张晨案”的各类股东资产流失,很有可能比现水平还要高。这鉴于:
一、截至2004年9月30日,开开实业累计借款总额达10.48亿元,其中,短期借款高达9.2亿元,长期借款1.28亿元。如此巨额银行负债,在“张晨案”发酵及开开实业资产状况急剧恶化的情况下,势必导致银行提前中断借款期限而提前索贷,而开开实业除了一个财务“烂摊子”已无应对能力。由此导致的新情况是,官司或许不可避免。于是,开开实业又可能因打输官司另外支付“堂费”。
二、与开开实业借款的同时还衍生了一个担保、互保的贷款新问题。截至2004年10月27日,开开实业对外担保总额37395万元。看上去该金额在“比较安全的水平”以内,可是,其中并不包括“张晨案”引爆前后公开的或隐形的担保金额。其中,由张晨担任总经理期间以开开实业名义,向涉及“张晨案”的关联公司所作的借款担保,很大程度上会因关联公司将资金“一卷而空”而“打水漂”,最终只有由开开实业去承担连带责任而成为债务人。这又难逃官司与“堂费”了。
三、还有一条是无法排除的,这就是或有逾期贷款而增加开开实业的利息支出。退一步讲,面对开开实业现状,银行放开开实业一马不中断借款协议,9亿多元的短期借款开开实业拿什么还呢?倘若无力偿还,逾期贷款由于利息因素将犹如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这种情形对于开开实业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其对开开实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就可想而知了。
目前,显然还不是对错用张晨“失察”、“失慎”、“失误”的有关责任人追究的时候,但是有一条是肯定的,就是国有控股企业在维护国有资产、以及其控制的上市公司公共资产安全方面存在巨大的漏洞,极易被居心叵测者所利用。看来,国资部门或其委托的国资
管理者应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更强的责任感行“补漏”之责。
(本版股评文章纯属作者个人观点,非本报立场。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资本版
医药经济报2005年 第40期
作者:
习文 200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