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双鹭药业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9月22日公布以来,经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高管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并经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将原来的“每10股流通股获付3.0股股份”的对价方案调整为“每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股份”。
据公告,双鹭药业股权盆改革方案现调整为:为了获得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每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份729.6万股,同时承诺若2006年、2007年、2008年连续三年实现的净利润复合年均增长率低于25%时即2006年、2007年、2008年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005年的4.7656倍按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计算,每10股再追送0.3 股。(海洋)
作者:
自动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