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的显文帝执政时,曾发布诏令:“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需药物任医量免费给之。”这道诏令要求各级政府医院,不仅要为穷困百姓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还免费,开启了古代政府“免费治疗穷苦百姓”的先河。
唐代前期,为穷人提供免费诊疗服务,主要由两家机构承担:一是由寺庙创办的“悲田坊”;二是由政府创办的“养病坊”。到唐朝后期,“悲田坊”都由政府接办,统一改称“养病坊”。据《唐会要》卷四九载,这种收容贫民看病的公费医院,遍及各州郡,经费从指定的官田税赋中支出。
宋朝继续发扬“政府免费为穷人看病”的传统,创建了完全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公立免费医院“安济坊”,而且要求各州县都要有一所,并不断扩大覆盖面;此外还出台相关政策,从提供医疗人才、药物供应等各方面,鼓励私人集资兴办慈善性医院“养济院”,以方便贫民就医。由此,宋朝确立的“以国有医院为主渠道,慈善医院为辅”的穷人医疗体系,对元明清后世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明代时,政府也非常重视穷人们看病。西方传教士克路士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 :“布政司下令把穷困病人收纳到皇家医院。因为皇帝在各城市都设有大医院,其中有很多房间……被接纳入院的人都登记入册。每年医院都要报告花费数字和救济贫病的情况,如有差误或玩忽职守,那他们就因此受到严惩。”
作者:
蒋振民 201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