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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恶性变是多步骤的过程,恶性肿瘤形成以后癌细胞经过不断的突变和选择,其恶性行为逐步升级即演进(progression)(包括侵润、转移及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抗放射性、抗药性),理应涉及许多基因的的激活并参与作用,但目前仅变恶性变而言,需要多少个肿瘤基因参与,还不够清楚。至于恶性肿瘤形成以后,哪些基因产物与恶性肿瘤的演进过程有关更是基本上空白的领域。这里强调几点:
一、单个肿瘤基因的作用
单个肿瘤基因的致癌作用,仅仅在动物体建株细胞中得到证明,以具有突变的ras基因为例,仅在小鼠NIH3T3,大鼠RAT-1,中国仓鼠(CHEF)等成纤维细胞中能致使恶变,最近有报道用小鼠乳腺上皮细胞株同样可作为受体细胞。必须指出:过去不少人指责NIH3T3是已经超越恶性变最早期阶段、染色体核型不正常的细胞,因而用于分离肿瘤基因不可靠。实际上,这种看法还不全面,应该说所有上述列举的细胞,均属建株的细胞,已具有永生化(immoutalization)的特征,演化到恶性变的第一个台阶,因此用它的作为受体细胞,可以说明某些原瘤基因已被激活,但是并不等于人体肿瘤中激活肿瘤基因仅限于这几种。根本的原因是,除上述细胞均非“正常”细胞以外,DNA转染技术本身也有很大局限性。
二、两类肿瘤基因的协同作用
两类肿瘤基因的协同作用,仅在啮齿类原代培养细胞系统得到了证明。在原代培养成纤维细胞(大鼠、金仓鼠)中,细胞恶变需要两大类肿瘤基因参与作用,一类是促使细胞永生化,包括c-myc,N-myc,p53AdEla、EBV的EBVA-2,SV40T等;第二类是促使细胞形态学出现恶变特征,及软琼脂中生长等,包括Ha-ras,Ki-ras,AdElb,PomT(多瘤病毒中T基因)等[28]。上述肿瘤基因包括某些细胞本身的肿瘤基因和外源性病毒的某些片段。只有两类肿瘤基因协同作用,才能使细胞完全恶变,不仅在体外显示恶性特征,而且能在裸鼠体内形成肿瘤。
三、人体细胞系统肿瘤基因的作用
在人体细胞中,上述两类肿瘤基因的协同作用,仍不足以引起细胞恶变。例如,突变的ras基因和myc基因并不能使人成纤维细胞或造血细胞恶变,这提示,应考虑到几种可能性:
1.可能尚需其他肿瘤基因的参与使人体细胞恶变,除上述两类肿瘤基因,还需要其它肿瘤基因的参与,包括生长因子或受体基因的改变等。
2.可能尚需抗癌基因的失活或丢失要使人体细胞恶变,激发的肿瘤基因需要在另一类基因(抗癌基因)发生失活或丢失的条件下才能发挥作用。
3.可能尚需细胞内基因组遗传稳定性受破坏要使激活的肿瘤基因在人体细胞恶变中发挥作用,需要一个前提,即细胞内基因组的遗传稳定性受到破坏,这种情况可能由化学致癌物或病毒所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