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 收起
王肃①家诫曰:“凡为主人饮客,使有酒色而已,无使至醉。若为人所强,必退席长跪②,称父戒以辞之。敬仲③辞君,而况于人乎?”
【注释】
①王肃(195—256):三国时经学家。
②长跪:直身而跪。古人席地而坐,两膝踞地,臀部着足跟。跪则伸直腰股,以示庄重,故称。
③敬仲:即陈完,见前注。
【译文】
王肃在家里告诫子弟说:“凡是做主人请客喝酒,只要使客人面带酒色(微红)就行,不要让他喝醉了。如果出门被人强迫喝酒,一定要退出桌席,直身长跪,以父亲的训戒推辞。陈完尚且推辞齐桓公的劝酒,何况咱们这些平常人呢!”
高允①被敕②,论集往世酒之败德者以为《酒训》③,孝文④览而悦之。
【注释】
①高允(390—487):北魏渤海(今河北景县)人。文成帝时位至中书令,前后经历五帝,历任要职达五十年。
②敕:皇帝的诏令。
③《酒训》:北魏高允著,集论酗酒的教训。
④孝文:北魏孝文帝拓跋宏(467—499)。
【译文】
高允得皇帝的命令,收集论述过去因饮酒而败坏道德的事迹而作了《酒训》一书,北魏孝文帝浏览后非常喜欢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