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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研究现状的几个误区

来源:中医药信息杂志
摘要:在世界科技史上,中医学创造了历史的奇迹,没有任何一门科学像中医学这样历史悠久,展示出举世惊叹的顽强生命力。而在当今现代科学技术浪潮的冲击下,中医学一再面临严峻的挑战,没有任何一门科学像中医学这样,为向何处去这一生存发展的问题久久纠缠、困惑不安。建国伊始,党和国家为了发展中医事业,创办中医学校,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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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世界科技史上,中医学创造了历史的奇迹,没有任何一门科学像中医学这样历史悠久,展示出举世惊叹的顽强生命力;而在当今现代科学技术浪潮的冲击下,中医学一再面临严峻的挑战,没有任何一门科学像中医学这样,为“向何处去”这一生存发展的问题久久纠缠、困惑不安。建国伊始,党和国家为了发展中医事业,创办中医学校,成立各级中医医院和中医药研究机构,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经过50多年的努力,全国已有本、专科高等中医药院校45所,各级中医医院2620所,中西医结合医院194所,中医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执业中药师2l万余人,取得了一批批省部级、同家级成果,颇受世人瞩目,并在世界范围内掀起阵阵中医药学习和研究的热潮。

  然而,中医学如何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基础上发展?中医科研如何深入?中医临床疗效如何提高?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却越来越使人感到迷惘。无怪有学者惊呼“中医现代化的结果,将会使中医的阵地丧失殆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究得出的中医成果,最终却无法纳人中医学的体系框架。在中医学古老的迷雾之上,又披上了一层现代的迷雾。中医学出路何在?回答是肯定的,任何学科的发展都有自身的规律,其规律决定于学科内部的矛盾运动及其研究方法的特点。离开中医学的规律去搞研究,研究得出的结果,必然纳入不了中医的学术体系。中医学发展至今步履维艰、方向不明,究其原因,在于未能把握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并由此形成一个又一个误区。

  l“证”实质的定量研究

        “证”实质的研究,是中医学最为热门的课题。自1959年上海第一医学院得出肾阳虚病人存在下丘脑一垂体一肾上腺皮质轴不同环节、不同程度功能紊乱的结论之后,“证”实质客观指标的研究,引起了中医界的极大关注,并成为中医基础理论研究的前沿课题。除肾阳虚证外,肾阴虚、脾阳虚、脾气虚、心气虚、瘀m证、肝阳上亢证、寒证、热证等多种证型客观指标的研究相继展开,研究方法涉及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内分泌学、免疫学、微循环与血液流变学、病理形态学、物理学、数学等方面。同时,创制了许多“证”的动物模型,如“阳虚证”模型、“阴虚证”模型、“瘀血证”模型、“脾虚证”模型、“肝阳上亢证”模型、“寒证”模型、“热证”模型等,还取得了一些被认为是突破性的成果。如“脾气虚证”的客观指标,现已报道的有血清胃泌素、胰功肽、胃酸分泌功能、胃运动、血多巴胺B一羟化酶、神经功能状态等,其中重复性较好的是唾液淀粉酶活性降低和木糖排泄率增高。

        探求“证”的物质基础及其变化规律,寻找“证”的客观指标特异性,把各证定量地区别开来,被认为是“证”本质现代研究的最终目的。目前,“证”客观指标的选择几乎无所不包地涉及到现代医学的各个方面,研究的层次越来越深入,已达分子水平乃至基因水平。然而,研究得出的“证”的客观化指标,却无法让中医界接受,有的开始认为是比较特异的指标,却随着研究的深入而逐渐丧失了特异性。如唾液淀粉酶活性降低和木糖排泄率增高,对脾气虚、脾阴虚、脾阳虚三种证并不具有特异性;下丘脑一垂体一肾上腺皮质轴功能低下,可同样见于肾阳虚证和脾阳虚证。心功能减退被认为是心气虚证的主要客观指标,在心气虚证、脾气虚证的对照中具有特异性,但在心气虚证与心阳虚证二者之间,心功能减退则不具有特异性。实际上,在整个“证”本质研究中都存在特异指标不特异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证”本质实验研究的思维方法与中医学理论和思维方法的不符。

        对“证”概念的理解,人们通常是按照1986年全国中医证候规范研究第二次会议和1990年病名与证候规范研讨会对“证”的定义:“证是疾病发生和演变过程中某阶段本质的反映,它以某些相关的脉症,不同程度地揭示病因、病机、病位、病势等,为治疗提供依据。”按照这一定义,既然“证”是疾病发展阶段“本质的反映”,揭示了“病因、病机、病位、病势”,那么“证”研究的最终目的,必然也就是“证”的病理变化或机体病理反应的本质,即“证”的物质基础及其变化规律了。殊不知,这样一来,“证”研究的思路和方法,也就远远背离了中医学的基本理论。

        考察辨证论治的临证过程和思维特点,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证”是疾病演变过程中各种病理因素在体质、自然环境、社会心理等因素和多种矛盾综合作用下表现于机体的整体反应状态。“证”是诊察和思辨所得,不论作出的证名诊断如何,本质上都只是机体在疾病各种因素综合作用下表现于整体的反应状态的概括。辨证诊断的思维过程,并不去考究体内各种因素在疾病过程中分别有哪些作用和影响,甚至不去分析疾病始发病因的来龙去脉,而只是把握这些因素综合作用下机体的整体反应。因此,“证”的诊断具有整体性和动态性。任何一个“证”都不是单一因素量变的结果,任何一种疾病所表现的“证”都是动态的,只要影响疾病的各种因素(包括致病因素、体质、自然环境、社会心理等)中的某一种因素发生变化,所表现的“证”型就要发生变化。

        “证”的这种整体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决定了通过实验分析的方法去寻找某种证的具有特异性的生理生化指标是劳而无功的,中医的基本证型有几百个(赵金铎主编的《中医证候鉴别诊断学》有311个证型,邓铁涛主编的《中医证候规范》有178个证型),加上各种兼证、夹证和合并证,证型可达上千个之多,要对这些证分别制定一套微观辨证的特异性指标,既不符合中医学的理论方法,在实验技术和手段上也是不可能的。       

        “证”的这一定义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不同的病因可以导致相同的机体反应状态;相同的病因,由于机体自身的调节功能或其他影响因素不同,可以出现不同的机体反应状态,这就是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的本质。每个人所处的环境十分复杂,许多疾病往往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甚至是远期因素作用的结果,要确定每一种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能的。把握患病机体在各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整体反应状态进行辨证论治,比起寻找和针对各种病因进行治疗要简单得多,有效得多。

研究“证”的本质,必须遵循中医的理论体系,遵循中医学辨证论治的思维方法和特点。首先,必须搞清楚“证”的基本结构要素是什么,“证”的各基本要素之间和证候体系各层次之间是什么关系,并按流行病学调查的方法,制定每个“证”的辨证标准,亦即首先必须进行“证”的规范化研究,只有确定了规范化的“证”,才可以有进一步研究“证”的基础。    

 

  2中医病名规范化

        在中医古籍文献中,病名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有同病异名,同名异病,有以症状名病,有以证候名病,甚至有纯推理性的病名出现。一般认为,要进行临床诊断,就要确定病名,病名不规范就无法作出确切的诊断。因此,本世纪30年代,我国中医界曾发起“统一病名的建议”,行而未果。半个世纪后,1982年中国中医研究院计划组织编写《中医疾病鉴别诊断学》H],1984年卫生部将中医病名诊断规范作为重点科研课题下达任务,但直到1991年在常州召开中医病证规范研讨会上,中医病名都始终无法统一和规范,拟议中的《中医疾病鉴别诊断学》亦未能成书。

        病名概念的提出,是“病”、“证”、“症”三个层次中相对于“证”、“症”而言的,是现代中医临床医学发展对中医诊断提出的概念分化的要求。要明确病名诊断,首先必须明确“病”的概念。1986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医证候规范学术会议上拟定的《疾病概念草案》定义:“疾病是在病因作用和正虚邪凑的条件下,体内出现的具有一定发展规律的邪正交争、阴阳失调的全部演变过程,具体表现为若干特定的症状和各阶段相应的证候。”1990年在长沙召开的全国中医病名与证候规范研讨会上,肯定并重申了这一疾病概念,并指出:“每种疾病的具体名称是谓病名。病名是反映疾病全过程的总体属性、特征或演变规律的疾病诊断概念。”这一病名概念有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说“病”是疾病的全过程;其二是“病”反映了疾病全过程的病理变化规律;其三是每种病都有其特定的病因、病机及临床表现,从而构成每种病各自的特点,使每种病能够与其它病从本质上区别开来。在临床上如何进行病名诊断,关键看使用的病名是否符合疾病概念的三个要求。

        考察中医病名的历史与现实,可以看到现有中医病名概念绝大多数不符合上述三个要求。《伤寒杂病论》以证为病名者居多,《诸病源候论》及《外台秘要》则多以症名病,至清代以后又以证名病居多。据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所专题组统计,历史病名有3744个,数字可谓庞大。但古代的病名大多属于症状或证候类型,前者如“咳嗽病”、“胃脘痛”,后者如“太阳病”、“风温病”。古代病名亦有具有特定的演变规律,如痫病、疟病、麻疹、消渴等,不过这些病名皆与西医学的疾病认识有相同或相近之处。中医学认识疾病的方法,是通过对疾病各种症状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通过对患病机体在多因素作用下反应状态的综合考察来把握疾病,这种整体化的宏观认识方法,无法排除自然环境与心理、体质等因素去了解发病的物质实体和疾病全过程的病理变化规律,即中医学长于辨证而拙于辨病。古代医家对疾病过程的认识是肤浅的,极大多数病名都只是对某些疾病现象的描述,而不是对疾病本质和过程的概括,即便是对某些疾病如痫病、疟病等病变过程的相对成熟的认识,亦带有很大的模糊性,不能揭示其病理过程和演变规律。古代痫病有多个名称,有按病因不同,分为风痫、惊痫、胎痫、子痫;有按发作时叫声不同、模仿六畜,分为马痫、羊痫、牛痫、鸡痫、犬痫、猪痫;有按脏腑分为心痫、肝痫、脾痫、肺痫、肾痫。而疟病的名称,竟有痰疟、虚疟等39个之多。这些病名皆因其不能反映疾病本质和发展过程,已被后世逐渐淘汰。

        鉴于中医学认识疾病的思维方法,中医病名具有不可规范性。中医病名规范,不单纯是统一称谓的问题,而是要反映疾病本质和分类体系,并涉及到医疗法规和中医学面向世界、参与国际交流,是否有利于临床、科研、教学和信息检索等方面。问题的核心不是中医病名要不要规范?要不要统一?而是用什么规范?用什么统一?要制定病名规范和作出疾病的鉴别诊断,就必须了解疾病过程中机体内部结构和机能的变化,把握疾病的演变规律,而这一点,仅靠中医学传统的“四诊合参”、“知外揣内”的整体化诊断方法是无法达到的。西医学在认识论上强调溯因分析,在诊断上强调致病因素造成的病理变化,其诊断方法与解剖、显微分析和实验手段相结合,比中医学的诊断方法更能把握疾病的病理变化和演变规律。并且,西医学以此作为发展其诊疗技术的价值取向,建立了一整套以病因、病理为基础的疾病分类学,经过多次修改和审定,制定了各类疾病较成熟的诊断与疗效评定标准。显然,病名规范的制定,应该以西医病名为主,以西医病名统一中医病名。如果认为采用西医病名就是“西化”,就是不发扬中医特色,这不仅是作茧自缚,而且会损害中医学术的发展,连西医病名都忌讳,更谈不上让中医学走出国门,成为世界医学的组成部分。

        从临床实际看,中医评定疗效的参照系,目前已普遍采用了西医的病名诊断与疗效评定标准。如“急性肾小球肾炎”,以往中医病名称为“水肿”,评价临床疗效时,在“水肿”与“水肿”之间对比疗效,或者在“急性肾小球肾炎”与“水肿”之间对比疗效,都是不科学、毫无意义的。只有确诊为“急性肾小球肾炎”,不同病例治疗方法之间的疗效才有可比性,同一病例治疗前后的疗效亦才有评定标准,因为“急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名诊断已包含了相应的诊断概念:由感染后免疫反应引起的肾小球急性弥漫性炎症病变,以浮肿、蛋白尿、血尿、高血压及一过性肾功能损害为其主要表现的病理过程,按浮肿、蛋白尿、血尿、高血压及肾功能情况,急性肾小球肾炎的病情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级,并具有相应的疗效评定标准。而如果按传统中医作出“水肿”的病名诊断,水肿可见于急性肾小球肾炎、肾病、心力衰竭、肝硬化等疾病,“水肿”的病名既不能反映其病理过程,也无法制定疗效标准。在病历书写上,病名诊断写“急性肾小球肾炎”即可,再写“水肿”已是画蛇添足。同样的例子,见于各科疾病,如“高血压”与“眩晕”,“胃溃疡”与“胃脘痛”,“视网膜静脉阻塞”与“暴盲”等。这些疾病如果以中医病名去总结临床疗效,均无法得出客观结论。

  西医病名下的中医辨病论治,既包括对病治疗的专方专药,也包括按现代药理使用中药进行治疗。在辨病论治这一层面,中西医可以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在临床治疗上中西药也可以互用。笔者认为,在西医病名下辨病论治,不但不会阻碍中医学术,相反更有利于中医学术的发展,有利于中医对疾病认识和治疗的深化,如灌肠、透析治疗尿毒症,中药脱敏疗法治疗支气管哮喘,利胆中药治疗黄疸性肝炎等。特别对于一些中医认为无“证”可辨的疾病,如高血脂症,大多无特异性临床症状,主要通过实验室检查诊断,糖尿病部分病人“三多一少”症状不明显,但尿糖阳性、血糖持续升高。采用西医病名则有利于中医辨病论治,在诊疗实践中有利于总结有效方药。

  3    中西医结合工作背离中医学的倾向

        自1955年中央卫生部开始举办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至今,中西医结合工作取得了许多进展,如针灸、针麻及其原理的研究,中西医结合治疗骨折的研究,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的研究,中西医结合治疗心血管病的研究等,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青蒿素、锭玉红、猪苓多糖、冠心Ⅱ号等中药新药陆续上市。但在中西医结合工作中也出现了一种不良倾向,就是用西医标准衡量中医,用西医理论解释中医,甚至认为中医不科学,把一些不适宜于中医的西医学方法生搬硬套,和中医机械对应,例如,见炎症就清热解毒,见高血压就平肝降压,把西医疾病机械地分成几种证型治疗,甚至对一些疾病初起阶段无证可辨者片面要求微观辨证,辨证论治变得十分呆板,结果影响了中医自身的发展。对此一些中医界人士认为,中西医结合成果对于中医没有裨益,中医应排斥西医,保持传统,独立发展,不需要现代化,中西医结合只能是中医西医化,失去中医特色。

        对于中医和两医二者的关系,我们不应该简单地肯定哪一个,否定哪一个,应该把二者放在医学发展的总体态势上来考察。中西医是两种不同的理论体系,中医学着重研究人体疾病条件下的整体反应状态,西医学着重研究发病的病理过程,前者运用的是整体综合的方法,后者运用的是分析还原的方法,二者各有优缺点,分属于对人体认识的两个不同层次,是认识疾病的两条不同途径,互相不能替代。尽管近几年西医学由于医学模式的转变而开始注重整体,中医学引进实验研究方法出现向微观发展的趋向,但西医学所赖以构造整个医学体系的“还原论”方法决定了不可能揭示宏观规律,只能寻找新的方法,从整体重新研究,如社会医学中关于人的心理、行为、社会秩序、环境等因素与疾病关系的研究。而中医学赖以构造整个学术体系的“整体综合”方法决定了不可能揭示微观规律。实际上,从方法论的角度讲,是西医采用了中医的方法,而中医又采用了西医的方法,西医在宏观领域的研究,诸如心理医学、社会医学、气象医学等领域将与中医对人与自然、社会相互关系的研究取得统一,成为新的整体综合医学;而中医在微观领域的研究也将与西医的微观研究相统一,成为新的分析还原医学。目前中医与西医两种体系的矛盾,是医学研究中宏观方法与微观方法的矛盾,其矛盾运动的结果,会在二者之间形成许多不同等级的层次结构和部分的交叉重叠,但整体综合医学与分析还原医学各自的本质特性决定了这两种不同的体系只能犹如两条渐近线,在各自向前发展的同时逐渐趋向重合,却不能完全重合。

        既然中西医采用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方法,他们各自的思维特征和标准,就不能作为衡量对方优劣的参照系,既没有必要用中医理论解释西医,也没有必要用西医理论解释中医,更没有必要在中西医之间筑起一道互相排斥的藩篱,中医也大可不必担心自己会被西医取代,中医在保持自己传统,充分吸收现代科学知识,开展宏观辨证体系研究的同时,也可以开展微观的分析实验研究。因为,医学的最终发展,并不存在中医、西医之分,而只有宏观整体研究与微观分析研究之分。目前的中西医结合工作,从本质上讲,中医理论与西医理论是不可能融合的,但中西医两种方法在临床上的互补却是非常必要的。

        辨病论治的目的,是祛除原发病因,改善局部病理损害,通过对局部病变的治疗以改善全身症状。辨证论治的目的,是调整机体在原发病因、病理损害和体质、环境、心理等因素综合作用下的整体反应状态,通过对整体反应状态的调节治疗,发挥机体自我调节、自我修复的机能,以改善局部病理损害和祛除原发病因。简言之,辨病论治是通过局部治疗以改善整体,辨证论治是通过整体治疗以改善局部;辨病论治是治病以治人,辨证论治是治人以治病。“病”和“证”之间不存在必然对应的联系,“证”不是“病”的下位概念,并非从属于“病”。一种病由于影响因素复杂多变,在整体上表现的反映特性具有偶发性,不可能将证候类型固定,任何证都具有动态变化的特点,任何一种病都不存在固定的辨证分型。

        由于病和证之间并不存在必然对应的关系,辨病与辨证在地位上是平行的,应按不同的思路和方法分别进行。辨病论治中按药理使用中药,通过适当选择配伍,可纳入辨证论治组方之中。即使在未来,也存在证实对某病有特效的经验,但从药性理论和药理作用上还不能圆满解释的药物,可称之为专方专药,通过适当配伍,亦可纳入辨证组方。

  对于不同的疾病,辨证论治和辨病论治必然有各自的长处和短处,可在配伍权衡之中解决。辨证论治与辨病论治配合,是中西医结合的方向,也是临床医学发展的方向,单纯强调辨证论治或辨病论治,将有碍医学的发展和临床疗效的提高,两者不可能在体系上结合,但需要互相配合。

  4    结语

        建国以来,中医学研究徘徊不前,这其中固然有政策上的偏差和资金上投入不足等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能够把握中医学的发展方向,没有能够按照中医学理论体系的特点来研究中医,有时甚至是为了赶潮流,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许多误区,造成了国家大量人力、物力的浪费。当前,中医学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加强自身理论体系结构的建设,按照中医学方法论的特点,进行中医理论规范化、体系化的研究,针对如何引进现代科学技术研究中医的问题才能找到答案,中医理论体系本身向宏观进一步发展或向微观深入研究才有进行的基础。
 

作者: 佚名 20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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