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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计量单位 使用说明
按国家最新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标准执行,具体使用参照近期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1·天-1应改为ng/(kg·d);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不能多于1条,也不能分子与分母同时拥有词头,如ng/kg/d应采用ng/(kg·d)或ng·kg-1·d-1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合,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d-1的形式。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但如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计量单位与旧制单位的换算系数,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如10 mm Hg(1 mm Hg=0.133 k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