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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国矫形外科杂志2007年第15卷第7期

肢残康复20年:假肢矫形器服务的发展与挑战

来源:《中国矫形外科杂志》
摘要:【关键词】肢残康复解放后党和政府及骨科界的老前辈们对假肢矫形器事业的发展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几乎在每个省的省会都建立了假肢工厂。1962年内务部公布了国家假肢矫形器质量标准。1964年内务部在许多骨科界老前辈的建议下,在系统地考察了前苏联社会保障部的假肢矫形器科研、生产、装配服务体系后,建立了中国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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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肢残康复


    解放后党和政府及骨科界的老前辈们对假肢矫形器事业的发展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几乎在每个省的省会都建立了假肢工厂;1962年内务部公布了国家假肢矫形器质量标准;1964年内务部在许多骨科界老前辈的建议下,在系统地考察了前苏联社会保障部的假肢矫形器科研、生产、装配服务体系后,建立了中国第1个假肢研究所,制定并开始执行包括假肢矫形器专用设备、部件、材料的科研、生产、装配服务的系统规划。文化大革命中解散了假肢研究所,假肢矫形器科研、生产、装配系统规划也遭到了破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中国的假肢-矫形器服务工作才有了新的发展。

    20年前,中国开始执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发现我国假肢矫形器服务工作上存在2个主要问题:第1个是服务的覆盖面过小,而且都集中在大城市。上个世纪80年代,全国仅大约有40个装配假肢矫形器的假肢工厂和车间,第2个缺点是假肢矫形器服务与手术、医疗服务之间缺乏密切结合。

    一、近20年,来自党和政府以及骨科界、肢残人康复界、高等学校人士、国际非官方组织、国际假肢矫形器行业朋友们对中国假肢矫形器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一)199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该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生活自助具、特殊用品和其他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修服务。”

    (二)卫生部1996年发布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第三章第七条规定:“应根据需求和条件,酌情下设假肢与矫形器等康复医学专业诊疗室”。第十一条规定:“以躯体运动功能障碍康复为主的三级综合医院,根据需求和条件,可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临床假肢与矫形器技师(士)”。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康复工程(以躯体运动功能障碍康复为主的综合医院,根据需求与条件酌情具备):(1)假肢,矫形器处方及训练;(2)临床常用矫形器的制作。”

    (三)民政部于1979年成立了北京假肢-矫形器学研究所。最近10年研究所在“假肢接受腔辅助设计与制造系统”、“硅橡胶残肢套”、“利用压电传感器及计算机进行接受腔受力分析”、“假肢激光对线仪”、“足部矫形器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制造系统”进行了科研和开发工作。

    (四)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国政府共建了中国假肢矫形器技术学校(CHICOT)。迄今为止,中国假肢矫形器技术学校已经有544名学生毕业。国内外参加培训的人达到1 642人次。

    (五)1986年在民政部的指导下成立了中国假肢矫形器协会(CPOA),目前协会有团体会员180个,个人会员大约3 000多人。最近为了团结和组织全国假肢矫形器技术人员、矫形外科医生、康复医生、康复工程专业人员、相关领域的社会工作者通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推动和促进我国假肢矫形器技术进步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已建立了中国假肢协会假肢矫形器学专业委员会。

    (六)目前已经有306人通过全国假肢技师执业资格考试,正式成为有执业资格的假肢技师。

    (七)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3年发布了假肢-矫形器术语国家标准GB/T14191。2004年颁布了残疾人技术辅助用具分类和假肢-矫形器技术词汇标准(GB/T 16432-2004/ISO9999~2002)。这些标准促进了骨科医生、康复医生、物理治疗师、作业治疗师与假肢-矫形器技术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并陆续地制定和执行了“下肢假肢通用件”、“骨骼大腿假肢”,“合成树脂小腿假肢”,“下肢假肢的结构检验”等标准。

    (八)近20年来清华大学、上海交大等高校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项目等的支持下对假肢-矫形器的发展给予了关注和支持,开展了如:“电流变液阻尼器智能假肢”、“小腿残肢与假肢接受腔界面应力的理论研究”、“植入式骨整合假肢”、“低成本人体步态在线检测系统”等高科技假肢矫形器设计和基础科学研究项目,并取得了不少的科研成果。

    (九)20年来我国骨科界、康复界朋友们对于假肢矫形器应用给予了越来越大的关注和支持:在骨科、神经科、肢体残疾人康复中心或综合医院的康复科内已经自建或共建了一大批假肢矫形器技术车间。通过临床医生与假肢矫形器技师合作,在各种固定性矫形器创伤治疗、原发性脊柱侧凸矫形器治疗、动态踝足矫形器脑瘫儿治疗、下肢矫形器对脑卒中病人步行功能影响等多方面开展了矫形器的临床治疗和科研工作,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结果。

    (十)20年来,国际的假肢矫形器技术交流,国际假肢矫形器协会(ISPO)的支持,国际假肢矫形器供应商的进入,帮助我们大量地引进了先进的假肢矫形器技术和产品,包括:成套先进的假肢矫形器装配设备、工具、部件、材料、工艺。引进的最先进的设备中包括:假肢矫形器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设备;最先进的步态分析设备;红外线对线设备。先进的产品中包括:计算机控制的大腿假肢;各种储能假脚;各种下肢假肢的硅橡胶或凝胶体系的全面承重的残肢接受腔产品、工艺设备;碳素纤维层叠塑料假肢接受腔和矫形器制造材料、工艺技术;各种各样塑料、凝胶足垫和足部矫形器。这些都促进了中国假肢矫形器服务工作的快速发展。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产品的同时国内也出现的一些中低档的假肢矫形器专用设备、工具、部件、材料生产、供应商家。他们就地取材生产,价位比较适合国情,但是其品种不全,数量、质量和服务都有待提高。

    (十一)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矫形器的服务工作也得到了来自海外的非政府组织的费用支持。

    二、目前中国假肢矫形器服务工作的现状

    为适应中国肢体残疾人综合康复工作和矫形外科治疗的需要,目前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已经建立了近600个假肢-矫形器装配机构,尽管这些机构所属行政管理系统不同,经济体制不同,但是它们中大多数的共同特点是与临床医疗和肢体残疾人的康复工作结合得比过去好。这在中国的假肢-矫形器服务工作中是个比较大的变化。下面仅就作者所知的举例介绍一些假肢-矫形器服务工作:

    (一)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的假肢-矫形器服务工作。中国康复研究中心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直属机构。中康有373张住院床位。康复医学治疗的病人集中在脊髓损伤、脑卒中、小儿脑瘫、截肢者。康复治疗方法包括:手术治疗、传统中医治疗、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心理学治疗、假肢矫形器服务、文体治疗、社会工作。

    中康的骨科、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社会工作等有关科室与康复工程研究所的假肢制作部共建了截肢者康复组。每周1次的截肢者康复会诊制度已经坚持了15年。在截肢、再截肢手术方法,非理想残肢处理,假肢装配,比较复杂的截肢者的综合性康复工作,残肢痛、幻肢痛预防与治疗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性工作。4年前截肢者康复组被北京市卫生局批准为北京市截肢者康复会诊中心。

    中康的假肢-矫形器服务部去年为1099名病人装配了矫形器。装配的矫形器中60.5%的矫形器是踝足矫形器(表1)。矫形器制造、装配所应用的材料、部件,大约一半是中国制造,另一半从国外进口

    (二)“九五”计划期间(1996~2000),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与地方上的医院、矫形器装配机构合作完成了344 193套矫形器的装配工作。对其中78 169个穷困肢残人给予了经济补贴。

    (三)从2000年起,中国残联所属中国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总站开始执行“长江新里程普及型假肢服务项目”,开展了低成本下肢假肢的开发、研究工作,已建立了180个面向农村的假肢服务站,在中国假肢矫形器技术学校的帮助下培养了近400名假肢技工,并为贫困缺肢者减免费用装配普及型小腿假肢60 262支、大腿假肢9 000支。“长江新里程普及型假肢服务项目”得到了香港李嘉诚博士的资助。表1  2005年中康装配的矫形器品种及数量分布

    矫形器品种数量%足矫形器27023.2踝足矫形器70460.5膝踝足矫形器877.5胸腰骶矫形器312.7腰骶矫形器716.1合  计1 163100

    (四)民政部所属的孤儿收养机构已经开始执行一个从2004年至2006年的“明天计划”。这是一个为孤残儿童开展矫形手术、安装矫形器的康复计划,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

    (五)来自海外的非政府机构的关注和支持:例如山东省邳州市红十字会希望之家。这是一个为儿麻后遗症的肢残儿童设立的综合性康复中心。这个康复中心通过爱德基金会从挪威的传教士联盟得到了捐助。在这个中心内,爱德基金会的矫形器车间可以装配各种矫形器。这个中心提供中心式的康复服务,也提供社区的康复服务。

    三、中国假肢矫形器服务的需求和挑战

    (一)中国肢体残疾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1986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肢体残疾人约1 122万(含多重残疾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8.70%。肢体残疾人中肢体功能障碍者约1 033万人,占肢体残疾人总数92.03%;截肢者约89万人占肢体残疾人总数7.97%。肢体残疾人的情况如下:

    (1)肢残人性别构成:男:女≈6∶4

    (2)肢残人年龄分布(图1):

    图1肢残人年龄分布    (3)肢残人致残原因(图2):

    图2肢残人致残原因    ①疾病(含血管性疾患、小儿麻痹、化脓性感染、结核性感染、肿瘤),占40.08%;②创伤(含工伤、交通事故、战伤及其他创伤),占26.14%;③先天性(发育畸形、妊期疾病),占6.50%;④其他(包括原因不详),占27.29%。

    (4)肢体的残疾部位:

    ①上肢残疾206.8万人占18.43%;②下肢残疾511.7万人占45.61%;③躯干残疾人128.3万人占11.43%;④复合残疾275.2万人占24.53%。

    (二)矫形器服务的需求

    目前清楚地了解中国矫形器的需求情况是很难的事。有2个矫形器需求的小样本调查,结果如下:

    (1)1995年山西省香港“关怀行动”中,检查了肢残人875名,为209人做了手术,为253人装配了矫形器。矫形器装配率为28.9%。当时由于矫形器装配设备限制,28.9%这个数字可能偏低。

    (2)深圳市社区肢体残疾人情况调查:作者检查了6个区的131名肢体残疾人(1999年7月)。调查结果如下:

    ①肢体残疾原因(图3):

    图3肢体残疾原因    ②康复治疗需要:

    a.手术治疗18人占14%;b.康复训练108人占79%;c.矫形器60人(109件)占46%。

    上述矫形器需求量调查结果不同。即使以最低的需求量28.9%的肢体残疾人计算,全国1 122万肢残人中最少有324万人需要矫形器服务。如果每人需要1件,1名矫形器技术人员1年可以装配240矫形器计算,我们需要有13 500名矫形器装配技术人员。目前我们大约有600名矫形器装配技术人员。如何能教育、培训出如此多的,能长期工作在广大乡镇的矫形器专业人员,这对我们是个巨大的挑战。

    (三)中国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有968万肢体残疾人生活在乡、镇、农村。他们中的大多数是贫困的。他们大多数负担不起医疗费、康复费、矫形器装配费,更负担不起到大城市去医疗、康复、装配矫形器的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在这么大的国家内,如何能为每一个需要矫形器的肢体残疾人提供有效的,个人、社会、政府能负担得起的矫形器服务,将是对我们的巨大挑战。

    我们正面对一些巨大的挑战,但也面对一些机遇。近年来,党和政府对中国的农村问题和弱势群体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卫生部门正在努力改善农村穷困人群的医疗服务。中国残疾人工作“十一五”计划已经被政府批准,计划通过中残联的中国残疾人用品供应总站的服务网络为10 000名需要矫形器的穷困的肢体残疾人减免费用装配矫形器。

    许多国家的经验证明,假肢-矫形器,及各种康复工程产品服务工作的发展首先是需要得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上非政府组织的关注和大力支持。鉴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假肢-矫形器服务工作的发展更加需要民政部、劳动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教委、教育部、国家科委、科学院、财政部、国家人事局、高等院校、中残联等等政府有关部、委、非政府组织的关注、大力支持和协同;当前极其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能共同根据我国综合医院康复科病人治疗对假肢矫形器服务的需求、肢体残疾人医疗康复和社区综合康复工作对假肢矫形器服务的需求,也就是根据全部医疗和1 122万肢体残疾人对假肢矫形器的需求制定假肢-矫形器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加大经费的投入;需要卫生部有关领导根据骨科医生、康复科医生、康复治疗师、社区康复全科医生对假肢、矫形器、康复工程产品应用知识的需求制定相关教育计划;需要探索矫形器技师与外科医生、物理治疗师、作业治疗师等康复组成员的密切合作的方式方法;需要逐步建立、规范假肢矫形器医疗处方、适合性检查、随访、效果评价制度和价效评价制度;需要根据假肢矫形器的需求加强我国政府、社会保障机构和慈善机构能有支付能力的高价效比假肢矫形器产品的开发和研究;需要规范假肢矫形器成本核算方法和面对肢残人公开普通假肢-矫形器价格;需要逐步规范化地将假肢矫形器服务费用纳入工伤保险、交通事故保险、社会保障等费用支出和能更多地得到国内外社会慈善费用的支持;也需要矫形器服务工作能与肢残人的全面康复工作、社区康复工作密切合作,最终能把肢残人的综合性康复工作落实到一个个肢残人身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内和国际的技术经验交流,重视引进先进的肢体残疾人康复工作理念和适合中国国情的假肢矫形器的适合性技术。

    祝愿第十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通过方方面面对肢体残疾人的关爱和工作,有更多的肢体残疾人能独立地生活、学习,能有一份工作,能平等地参与一些社会生活。


作者单位: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角门北路 100068

作者: 赵辉三 200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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