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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思想认识到位
1.1 强化风险意识 精神卫生工作是一项高风险事业 [4] ,精神病不同于其他的内、外科疾病,由于大脑机能失调导致患者认知、情感、意识和行为障碍。在病态支配下常做出难以预料的各种行为,如自杀、自伤、伤人等,由于这类行为常是突发且无法预见的,所以精神科工作者承担着这种高风险的义务。应该使每一位护士清醒地认识到这样高风险的护理活动应加强风险管理,如病房安全的管理、巡回制度的管理、探视制度的管理等,使护士自觉地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将护理活动中的高风险因素降到最低。
1.2 强化法制观念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医疗纠纷的法律处理已广泛展开,法律本身对医护人员、对病人都是要保护其合法权益 [5] 。护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依靠法律维护医院正当权利 [6] 。护理人员要强化法律意识,使其明确自己的法定职责范围,严格按照医院的规章制度、护理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去做,并将之运用到临床工作中,使其认清每一项操作规程每一份文件书写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从而降低潜在法律问题的发生率。护理人员不但要学法、懂法、守法,还要学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就可以有理可讲、有法可依,从而维护自身和医院的合法权益。
2 服务意识到位
2.1 加强管理工作 护理管理者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要使每个环节的管理达到服务到位的目标。管理者要善于分析在医疗活动中与护理相关纠纷产生的原因,探究其根源制订可行的防范对策,并以纠纷实例及时教育全体护士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并加强对护理服务态度、护理工作质量、处理病人家属投诉等的管理,这对防止类似纠纷的再发生大有益处。
2.2 护理文书记录到位 护理文件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它不仅是检查和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资料,同时也是医生调整治疗方案的一个重要依据,在法律上有其不容忽视的重要性。不认真记录、漏记或错记而引起医疗纠纷,这就要求护理人员有高度的责任心。精神病病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差反应迟钝主诉不准确甚至根本就没有主诉,值班护士在书写护理记录时难免搀杂主观因素进去,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因此,护士在书写交班报告、护理记录之前一定要亲自与病人沟通交流,要善于观察,从观察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并详细记录;一旦涉及到医患纠纷案件时,这些资料将是最关键的证据。
综上所述,只有加强精神科护士的法律与服务意识教育,才能更好地作好各方面的工作,提高护理质量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为病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常同钦.关于医疗纠纷鉴定处理的研究.中国医院管理,1998,18(4):33.
2 李挚萍.住院精神病人意外伤害的法律探讨.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01,27(4):304.
3 谢国军,张良诚.精神科医患纠纷的预防和处理.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01,27(5):385.
4 曾富华,简光瑗.精神病患者意外事件之我见.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01,27(4):307.
5 刘明溱,孙光研.加强防范措施减少医疗纠纷.中国医院管理,2000,5(20):40.
6 许晓斌.用法律武器正确处理一起医疗纠纷的体会.中国医院管理,1995,5(19):280.
作者单位:100016北京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传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