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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医学实践杂志2006年第5卷第7期

浅谈病案借阅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中华医学实践杂志
摘要: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及医疗保险的实施,病案中记录的原始信息,如患者的既往史、现病史、诊断及用药情况内容,都将成为保险公司核保理赔、伤残鉴定、事故处理及计划生育方面的原始证明。因此,加强病案管理,保证病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肃性,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有效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当务之急,而如何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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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及医疗保险的实施,病案中记录的原始信息,如患者的既往史、现病史、诊断及用药情况内容,都将成为保险公司核保理赔、伤残鉴定、事故处理及计划生育方面的原始证明。因此,加强病案管理,保证病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肃性,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有效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当务之急,而如何加强病案的借阅制度,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现对病案借阅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  存在问题

    (1)医护人员和科研人员对一些疑难病例,技术性强的病案借出之后长期不还。

    (2)存在代借代还病案现象,实习生代老师借,进修医生代上级医生借。

    (3)个别患者或他人为达到其一方利益请求医师修改病史或做不真实的记录,使病案内容失真。

    (4)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使一些不宜外借病案借出。

    (5)病案借出之后由于保管不当,导致病案丢失。或因转诊、报销问题,通过院内人员私自拿走。

    2  对策

    (1)建立一套完善的病案借阅制度。病案借阅期限一般不能超过7天。科研病案批量借阅,每次不超过30份,借阅期限不超过1个月。并要求医生尽量抽时间在病案阅览室完成有关资料和数据的收集工作。

    (2)推行“病案首借负责制”,规定谁借谁还,强调即便是代别人借的,也要由借者负责归还。特殊情况下需请人代借,一定要有本人签字的借阅条。

    (3)院外人员调用病案采取专人审批制,未经批准一律不允许调阅,如需复印病案内容,按规定只提供客观资料。病案一旦归档,严禁涂改,对病案资料确实需要修改的,如病人要求更改姓名单位等,除出具相关证明外,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修改日期,以示对其负责,从而减少误解和纠纷的发生。

    (4)加强本院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为他人代借病案,维护病案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予重罚。

    (5)严格规定病案使用的期限,重奖重罚。原则上病案应在病案室查阅,因医疗、教学、科研需要查阅本科室病案资料的,经批准由专人负责借阅,应详细登记借阅时间、借阅目的,规定期限内归还,逾期者给予重罚,病案书写甲级者给予重奖。病案借阅后当事人应妥善保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责。

    新形势下医院应更新观念,重在防范,以质量为核心,加强管理。规范病案的借阅行为,是医院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医疗过程客观性、真实性的保全过程。严格落实病案借阅制度,将使病案管理工作更加适应医学和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使病案发挥其更深的内涵作用。

   
    作者单位:464000 河南信阳,解放军第154中心医院信息科

   (编辑:汪  洋)

作者: 程瑞 200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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