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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病经过
患者,男,54岁。2005年8月3日因右侧腰部被犬咬伤,当日上午10点到当地区疾控中心按常规进行伤口处理,并在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狂犬病疫苗,采用7针30天首剂双倍(0、3、7、14、30)免疫程序接种。疫苗系安万特·巴斯德公司所生产,批号:Y0454-1,有效期:2007年4月。经门诊留观无不适后离开。2h后自觉发热,至下午16点30分体温高达39.5℃,即到当地武警医院就诊,给予抗炎、退热等对症治疗至晚上19点出现哮喘急性发作症状,当即给予呼吸机、平喘、解痉药物并发出病危通知,至凌晨4时症状有所缓解,停用呼吸机。经过5天的住院对症治疗,症状消失而出院。
2 过敏、疾病史
经调查该病人对香水、汽油、油漆、甲醛等均有过敏,属典型的过敏体质。追问其疾病史,有哮喘发作史,平时定期服用平喘药物。考虑到其有严重过敏史,故在处理过程中没有注射抗血清而是直接采用首针双倍剂量接种狂犬疫苗。
3 讨论
巴斯德公司生产的狂犬疫苗是具有良好免疫原性和安全性的疫苗。该门诊接种点同批号狂犬疫苗接种130人中,未收到接种后不良事件报告,疫苗保存及接种流程也均符合规范。本文报告接种狂犬疫苗诱发哮喘急性发作1例,目的在于提醒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论接种何种疫苗,都应详细了解既往史、过敏史,接种后应进行留观,发现异常及时治疗。
(编辑:齐 永)
作者单位: 201100 上海,上海市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