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erature
首页合作平台在线期刊中华实用医药杂志2004年第4卷第13期临床医学

Graves眼病与眼型Graves病免疫治疗的临床疗效观察

来源:INTERNET
摘要:Graves首先认识了甲状腺功能亢进与眼部的临床表现之间的关系,故称为“Graves眼病”。多数Graves眼病具有明显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肿大及眼部临床表现,但少数患者并无甲状腺功能亢进而出现眼部症状,即称为“眼型Graves病”。笔者观察了117例(224眼),对其中95例采用免疫抑制剂进行治疗,现将临床疗效总结报告如下......

点击显示 收起

1835年R.J.Graves首先认识了甲状腺功能亢进与眼部的临床表现之间的关系,故称为“Graves眼病”。多数Graves眼病具有明显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肿大及眼部临床表现,但少数患者并无甲状腺功能亢进而出现眼部症状,即称为“眼型Graves病”。笔者观察了117例(224眼),对其中95例采用免疫抑制剂进行治疗,现将临床疗效总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995年10月~1998年6月,共检查了117例(224眼),其中Graves眼病90例(72.92%),单眼8例,双眼82例;眼型Graves病27例(23.08%),单眼2例,双眼25例。最小年龄16岁,最大65岁,平均36.6岁。男27例,女90例,男女之比为1:3.33。发作时间最长二十余年,最短1个月,平均27.90个月。

1.2 诊断标准及临床表现 Graves眼病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T 3 、T 4 、 131 I进行确诊;眼型Graves病排除甲状腺功能亢进外,眼眶X线片、B超排除眶内占位性病变以确诊。本组病例眼部临床表现及症状分布,见表1。

表1 Graves眼病与眼型Graves病眼部体征分布 例(%)(略)

1.3 甲状腺功能检测 功能亢进者90例,正常者27例,其中有甲状腺功能亢进者92例(78.63%),无甲亢症状者25例(21.37%),甲亢症状与眼部症状同时发生者32例(27.35%),先有甲亢后有眼征54例(46.15%),先有眼征后有甲亢6例(5.13%)。

1.4 治疗方法 血象正常者,既往无胃肠疾病和血液病史者,采用硫唑嘌呤50mg,每日3次,14天为1疗程,停药5天,复查血象无异常者,继续用第2疗程,原则上不超过3个疗程,3个疗程无效者停药,改用其他疗法。血象低下者,无皮质类固醇药物禁忌证,如心血管病、溃疡病史等,采用强的松40mg/日,4日后改为30mg/日,7日后再改为20mg/日,再7日后改为15mg/日,待病情好转7日后改为10mg/日维持量,继续观察。

上述方法疗效不明显,甚至眼部征状加重者,采用醋酸氢化可的松0.3ml,透明质酸酶1000U混合液,行球后注射,每眼3日1次,10次为1个疗程。

2 结果

2.1 疗效标准 (1)治愈:治疗4~6周,自觉症状消除,上睑回缩恢复,眼突在10~13mm者;(2)有效:治疗1~2周出现好转,继续治疗至4~6周,自觉症状消失,上睑回缩明显减轻,眼球突出约1~2mm;眶内压症状明显好转者;(3)好转:治疗1~2周,自觉眼胀,流泪不适症状明显减轻,上睑回缩稍有减轻,眼内压缓解,继续用药无明显进展者。(4)无效:用药4~6周,自觉症状及眼部症状无明显改善者。

2.2 疗效分析 文中117例患者接受治疗95例,其中Graves眼病70例,眼型Graves病25例,其临床治疗效果见表2。根据Ridit分析法分析:强的松、硫唑嘌呤、醋酸氢化可的松加透明质酸酶球后注射这三种治疗方法分别治疗Graves眼病与眼型Graves病,二者之间的疗效差异均无显著性(见图1)。强的松组治疗Graves眼病差异有显著性,即强的松对Graves眼病有显著疗效,对眼型Graves病差异无显著性;硫唑嘌呤组及可的松加透明质酸酶组对Graves眼病及眼型Graves病差异均无显著性(见图2、图3),即临床疗效不显著。

表2 Graves眼病与眼型Graves病治疗的临床疗效疗效(略)

图1 强的松、硫唑嘌呤、透明质酸酶三组治疗Graves眼病与眼型Graves病的Ridit分析Ⅰ:强的松组 Ⅱ:硫唑嘌呤组Ⅲ:可的松加透明质酸酶组 (略)

图2 强的松组(Ⅰ)、硫唑嘌呤组(Ⅱ)、可的松加透明质酸酶组(Ⅲ)对Graves眼病治疗的Ridit分析(略)

图3 强的松组(Ⅰ)、硫唑嘌呤组(Ⅱ)、可的松加透明质酸酶组(Ⅲ)对Graves病治疗的Ridit分析(略)

3 讨论

大多数学者认为Graves眼病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 [1] ,是全身疾病伴随的一种眼局部病变,而眼型Graves病 并不伴发全身病变,只表现为眼部症状,有学者认为符合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特点 [2] 。笔者采用免疫抑制剂及透明质酸酶治疗。透明质酸酶可以促使肥大的眼外肌及眶组织的炎性细胞易于吸收而减缓其眼征。治疗结果表明:除强的松对Graves眼病治疗有明显疗效外,其余均无显著疗效。这样符合大多数学者认为的Graves眼病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疫病学说的结论。而眼型Graves病对免疫抑制剂疗效不明显可能是还有许多病因目前缺乏了解,有待同行们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 Wiersinga WM1990Novel drugs for the therapy of Graves’ophthalmopathy. In: Wall JR,How J(eds)Graves’ophthalmopathy. Blackwell,Press,Cambridge,MA,111-126.

2 廖志强.Graves眼病与眼型Graves病的免疫机能分析.中华眼科杂志,1990,26.

作者单位:430070武汉理工大学医院

作者: 金科 2005-8-2
医学百科App—中西医基础知识学习工具
  • 相关内容
  • 近期更新
  • 热文榜
  • 医学百科App—健康测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