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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5年第2卷第19期

院前急救中医疗纠纷的防范

来源: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
摘要:院前急救是指对各种遭受危及生命的急症、创伤、中毒、灾难性事故等患者在进入医院前的紧急救护[1]。它包括患者发生伤、病现场对医疗救护的呼救、现场救护、途中监护和运送等环节。我院自2000年正式成立“120”急救站以来,2000年1月~2004年12月共计出诊7433例次,医护人员不畏艰辛,出诊火灾现场、重大车祸现场、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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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前急救是指对各种遭受危及生命的急症、创伤、中毒、灾难性事故等患者在进入医院前的紧急救护[1]。它包括患者发生伤、病现场对医疗救护的呼救、现场救护、途中监护和运送等环节。我院自2000年正式成立“120”急救站以来,2000年1月~2004年12月共计出诊7433例次,医护人员不畏艰辛,出诊火灾现场、重大车祸现场、矿山事故现场,急救伤病员7086例次,成功安全地运回患者6178例次。急诊工作受到广大社会群众的赞扬。但由于种种原因,医患关系紧张,人们维权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院前急救中常有医疗纠纷的发生[2]。据统计常发生纠纷的原因有:患方因素、医方因素及社会因素等。近1年多来我院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有效的措施,院前急救中纠纷得到了有效防范。

    1  医疗纠纷常见的原因

    1.1  患方因素  患者缺乏医疗知识,对治疗风险的认识不足,对医疗意外、并发症、病情的自然转归缺乏应有的认识。特别是发病急、病情进展快、预后差的疾病,抢救治疗的结果与患者家属期望相差悬殊,心理落差大,难与承受,往往容易产生纠纷,这一点在院前急救中显得尤为重要。

    1.2  医方因素  医疗急救过程中医方存在缺陷。院前急救过程急救不急、漫不经心、动作迟缓,甚至对患者的痛苦漠不关心。不了解患者及家属焦急的心理状态,单纯从医学角度考虑问题,不及时给患者以相应的处理,导致患者家属不满,甚至引发纠纷。还有的因检查措施不到位或在急救过程中医务人员语言不严谨、口气过大,在患者救治效果不好时容易产生纠纷。

    1.3  社会因素  随着医保制度的改革,部分患者医疗费用由过去全部报销到现在自己付费消费,心理上难以适应,他们对医疗后果和服务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加上医药费用不断攀升,许多患者把不满发泄到医务人员身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成为各方面利益冲突的交汇点。另外,社会各方面在医疗纠纷中普遍存在的同情弱者的思维定势,为弱势群体维权,处理上明显偏向患方的做法;新闻媒体非客观公正的报道对医疗纠纷的产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部分患者及家属追求不合法利益或不愿意支付医疗费用,有意勒索医院。

    2  医疗纠纷和事故防范的对策

    2.1  加强院前急救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科室要经常组织职工反复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制度、职责、技术操作常规、部门规章等,提高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

    2.2  重视急诊科的建设,规范医疗行为  增加急救设备,分批派送急救人员外出进修学习,提高应急、急救水平。接到呼救“120”应立即出发,尽快赶到现场,“120”车到达现场时由司机记录到达时间,并立即告之患者或家属时间,对患者或家属的责难要理解和谅解,不要将怒色和委屈表露在脸上,不在现场与其发生冲突,立即进行救治工作,医护分工合作,要沉着应战、技术准确到位、不能慌乱、忙而无计,以致家属产生不安全感,造成纠纷的发生。现场要沉着、冷静、全神贯注、技术准确到位,让患者产生安全感和信任感。当患者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医护人员是患者的希望和依托,此时急救人员要沉着冷静,全神贯注,切忌有不知所措的表情,如搓手、顿脚、皱眉等,急救中更不能谈笑、打闹,谈论与急救无关的事,急救时要求各项技术准确到位,并简要说明治疗的目的,使患者配合,以达到急救目的。

    2.3  提高急救人员素质,保障服务质量  “120”护士接听电话时,应主动热情、耐心问清患者姓名、病情、伤情、地址、所处方位、联系电话,如遇线路复杂难以表述时,应提示对方周围有何标志性建筑物、单位、并派人到主要路口接车,防止救护车走弯路误时。接听电话后,准确详细及时记录接听时间、发车时间。及时与家属或患者联络,了解病情发展情况,用简短易懂的语言指导患者在“120”车未到前自救自护,如压迫止血、正确体位、脱离现场等,为挽救患者生命争取时间,也让患者和家属感到已经得到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帮助,减轻患者和家属的焦虑情绪。

    2.4  重视人性化服务,加强医患沟通  对因经济有困难而不肯交费者,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礼,耐心细致的解释收费标准和项目,要特别注意语气和态度。同时发扬人道主义精神,酌情减、免、缓收费或发动社会支持,以减轻患者的抵触情绪,让其感到社会的关怀。如患者可能救治无效时,要在第一时间告诉家属,使其有思想准备的过程。如患者已死亡,医务人员不可立即离开,要向家属说明情况并表示遗憾,劝其节哀顺变,一切抢救用物需征得家属同意后撤去,以防家属一时感情上不能接受而发生纠纷。

    2.5  加强医疗文书书写,落实院前急救记录  通过检诊和初步处理后,要及时送患者回院,途中要监护用药的不间断、抢救措施的不间断,同时与相关科室取得联系,以便于到院后进一步救治。到院时要与科室做好患者的交接工作及记录好到院时间、认真填写抢救记录,留下医疗证据。对拒绝来院、途中有危险或到现场患者已死亡时,要做好院前急救知情同意书的填写并让家属或患者签字认可,留下凭证。

    2.6  履行告知义务,落实知情签字制度  对急救效果不好,应及时将病情转归、治疗过程告之家属,满足其知情权、同意权,杜绝纠纷的发生[2]。

    2.7  加强急救车辆、急救设备的维护和药械的配备  “120”急救电话是维系生命的绿色通道,要求车辆、通讯、人员、药品、器械、用物随时处于应急备用状态。医务人员坚守岗位、正规着装随时待命,时刻保持高度责任心,把患者的生命放在首位,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认真做好急诊急救工作。

    2.8  加强组织协调,注意各专业协作  遇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及纠纷苗头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防势态扩大。近年来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急救人次逐年增加,抢救成功率、接回患者数大幅度上升,今年1~6月出诊1600例次,成功地接回患者1360例,提高了急救工作质量,提升了医院形象,创造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今年“120”纠纷2次,为收费不合理及出诊时间,与往年比较明显下降。院前急救紧急,病情复杂严重,环境条件差,围观人员多,对医务人员要求高,患者及家属情绪波动大,容易引起医疗纠纷。在急救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积极争取救治时间,注意言行举止,提高急救技术。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及留下各种证据,是防范医疗纠纷最有力的措施。

    【参考文献】

    1  彭刚艺.急重症护理学.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19.

    2  曾玉芬,扬燕.加强医院自律与维权防范处理医疗纠纷.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2,22(6):15.

    (编辑:江  枫)

    作者单位: 643200 四川富顺,富顺县人民医院

作者: 魏兴惠 200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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