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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7年第4卷第8期

护理安全存在的隐患及干预措施

来源:《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
摘要:【摘要】通过对护理安全的诸多隐患因素进行分析,强化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行经常性的法律知识教育、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规范化培训,抓好护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排除隐患,使护理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了护理不安全性,保证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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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对护理安全的诸多隐患因素进行分析,强化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行经常性的法律知识教育、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规范化培训,抓好护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排除隐患,使护理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了护理不安全性,保证全程、全员、全面质量管理方案的良好实施,使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切实为患者提供安全、方便、放心、满意的优质服务。

【关键词】  护理安全;隐患;干预

     加强护理安全管理是护理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反映护理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如果在护理安全工作上存在着隐患而不加以克服和纠正,其结果必然引起护患纠纷,轻则给个人利益带来损害,重则影响护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降低医院声誉。因此,如何对护理安全隐患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和把握,有效提高护理安全管理的防范对策,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是护理管理者需要探讨的问题。

    1  护理安全存在的隐患

    1.1  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  护士在校所受的教育和在职教育中缺乏法律知识教育,长期以来医疗传统习惯使护士工作处于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1]。护士只重视解决患者的健康问题,而忽视潜在的法律问题。护理人员在对患者实施护理过程中,潜在着许多的法律问题,例如在床头交班时没有顾及患者的意愿而随意暴露患者的躯体,有的在不适宜的场合谈论患者的隐私,这就侵犯了患者隐私权和保密权。在实际护理过程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证据意识,忽视证据的收集和管理。对护理工作还不能从法律高度上认识,主要表现为对护理文书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护理记录单记录不全、不及时或超前记录,重要的病情变化及治疗、用药后的观察没有记载等。这些问题容易引起医疗纠纷,并导致在处理医疗纠纷中不能提供有利的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1.2  护士的综合知识水平偏低  目前在临床一线工作的护士大多是年资低或学历低的护士,缺乏自我提高的能力和继续教育的机会,住院患者往往存在多种疾病,涉及到很多专业的医疗问题,护士很难准确实施护理,护士在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中,由于缺乏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护士的角色转变困难,满足不了患者的身心护理需求,也不自觉地侵犯了患者的权益。个别年轻护士学习培训的时间较短,业务基本功不扎实,执行操作流程不够规范,有可能导致操作失误或操作错误而发生护理缺陷和事故。

    1.3  护理人员的配置不能满足患者的需要,护理人力资源的缺乏  护士只能机械性地完成当班工作任务,根本没有时间考虑患者的心理需要,甚至一些生活护理要靠患者家属来协助完成。尤其是患者的护理需求增多,使护士超负荷从事繁重的工作,造成工作责任心不强,注意力不集中,环节质量无法控制,服务不到位,给患者带来不安全感。

    1.4  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  质量管理体制是护理安全管理的核心,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质量监控不力都是造成护理不安全的重要因素。管理层对各种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持续改进重视不够,对患者存在的安全隐患预见性差。

    1.5  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理念滞后  长期以来,由于护士的社会地位不高和长期超负荷工作,导致部分护理人员不安心本职工作,难以保证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视患者如亲人的服务意识。部分护理人员态度傲慢,言语生硬,引起患者的反感;工作态度不严谨,漫不经心,上班时思想不集中,在办公室聊天、打电话、吃东西,导致治疗不及时;不善于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给患者带来不安全感,失去信任;更有甚者,不能够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如不按规定程序洗手、加药不戴口罩、抽药时不彻底、不按等级护理巡视病房、危重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未及时发现、不认真床头交接班等,在治疗护理过程中,执行查对制度或执行医嘱用药中不够认真,疏忽大意,发生差错。

    1.6  护患关系不够融洽,相互缺乏有效沟通  在实施医疗护理过程中,由于护理人员缺乏社会经验和与患者沟通交流的技巧,面对患者及其家属的提问,在做解释工作时,不能做到有效沟通,容易失去了信任感[2]。同时,由于护理工作繁忙,护理人员无法与患者进行更多的沟通,也无暇顾及患者及其家属的情绪与心理,使患者及其家属不满而导致患者的投诉。

    2  干预措施

    2.1  强化护理安全与法制教育,提高护理安全意识  强化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行经常性的法律知识教育、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健全和完善各项护理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规范化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观念。要利用各种会议、交接班、晨会、查房等时机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认真抓好新分配人员和进修、实习护生的岗前教育,把医疗安全教育作为岗前教育的重要内容,为实施安全护理打好基础。对一些医疗护理案例进行分析,提高安全护理的针对性。因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而发生的护理缺陷或纠纷时有发生,护理人员应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知识要有所了解,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2  加强护理道德教育,培养职业精神  把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礼仪教育贯穿于护理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在医院或科室形成良好的氛围,让大家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加强对护理人员进行道德修养、道德意识、道德情操的培养,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使护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高度的责任意识,树立职业自豪感和自信心,形成谦逊、宽容的性格,为患者提供微笑服务和亲情护理。只有具备了良好的护理职业道德,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患者的信赖和社会的认可,在提高社会效益的同时,减少护患纠纷。

    2.3  建立健全护理监控机制,确保规章制度落实  为确保护理人员严格按法规制度开展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监控机制,实行护理部、科室护士长、二级管理责任制,加强基础质控、环节质控和终末质控,明确各级在护理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防患未然。建立考评机制,请经验丰富、操作规范的高年资护士对基础业务知识和技能进行讲解示范,护理部和科室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制订不同的学习训练计划,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专科业务水平。建立检查机制,护理部和科室护士长要经常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认真督查各种护理记录是否规范,要求从法律角度,按照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的原则规范书写。质量监控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的护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分析护理缺陷及其原因,纠正不良行为,增强护理安全防范意识[3,4]。

    2.4  加强护患沟通交流,消除纠纷隐患  护理人员要讲究语言的艺术性和技巧性,在工作中使用文明语言,主动与患者沟通。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耐心进行解答,特别是要认真说明诊疗计划和注意事项,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或意外。对患者的过激言行,应换位思考,心平气和地解释、安慰、体谅,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来感召他们,争取患者的信任与理解,沟通可增进护患双方的了解和支持,杜绝护患纠纷。

    2.5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改善超负荷工作状态  护理管理者要根据每个科室的具体情况,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护士长对排班模式可以进行尝试性改革,根据不同时间段护理工作量的变化,动态安排人力资源,中午班、夜班要增加人员,医疗高峰时要实行弹性排班制,当天的突发事件发生或危重患者的抢救都可以实行动态排班,多种方法解决护士的超负荷工作。

    2.6  加强规范化培训,全面提高业务能力  目前,护理队伍普遍老龄化、年轻化,两个极端,一方面给护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由于临床经验不够丰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够熟练;另一方面,知识老化不能满足患者的需要,护理行为不当或发生差错事故的几率就相对较高。要坚持开展“三基三严”培训,打牢护理人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基础。要教育引导护理人员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努力提供更多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对低年资的护理人员加强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技能培训,加强青年护士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鼓励护士参加自学考试,可选送年轻护理骨干人员外出参加各类短期学习讲座、学习班、进修班,不断拓展其理论水平,以了解国内外的新知识、新动态、新理念。让护理人员在学习中更新思想观念,改善知识结构,紧跟护理学科发展步伐,掌握更多更新的专业知识,练就娴熟高超的技术,促进护理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参考文献】
  1 潘绍山.现代护理管理.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1,349.

2 卢金莲.提高自身保护意识.防范护理纠纷.中华护理杂志,2000,35(10):611.

3 阎成美.护理不安全因素分析与管理.中华护理杂志,2003,38(7):547.

4 李炜.护理服务文化建设的实践.护士进修杂志,2004,19(9):828.


作者单位:261500 山东高密,高密市人民医院

作者: 李明芹,徐凤敏,隋凤兰 20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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