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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性畸形残疾是麻风病的一种后遗症,文献报道其发生率占患者总数的25%~50%。严重影响了患者的美容及生产劳动能力[1]。我县截止到2003年底,共发现麻风病患者112例,除外迁及自然死亡以外,现存活77例。由于30多年来采取了积极的防治措施,我县麻风病的患病率已由1970年的14.0/10万下降至目前的0.46/10万,达到了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消灭指标。可是患者治愈后留下了各种畸残,已成为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中的一个新课题。为使我县顺利开展麻风病的畸残康复工作,笔者回顾性调查了我县麻风病畸残状况。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调查对象
根据WHO 1969年提出的“麻风病畸残分级登记表”[1],共调查了各型麻风病77例,男63例,女14例;多
菌型18例,少菌型59例;病程2年以内45例;2~5年以内20例,5年以上12例;发病年龄19~69岁。
2 结果
77例中,畸残者53例,占68.8%,其中男42例,占66.7%,女11例,占78.6%;多菌型畸残率72.2%,少菌型畸残率67.8%,二者差异无显著性。
2.1 面部 畸残17例,占32.1%,其中Ⅰ级畸残8例,占47.1%;Ⅱ级畸残7例,占41.2%;Ⅲ级畸残2例,占11.8%。
2.2 眼部 畸残8例,占15.1%,其中Ⅰ级畸残4例,占50.0%;Ⅱ级畸残3例,占37.5%;Ⅲ级畸残1例,占12.5%。
2.3 手部 畸残31例,占58.5%,其中Ⅰ级畸残13例,占41.9%;Ⅱ级畸残17例,占54.8%;Ⅲ级畸残1例,占3.2%。
2.4 足部 畸残28例,占52.8%。其中Ⅰ级畸残14例,占50.0%;Ⅱ级畸残12例,占42.9%;Ⅲ级畸残2例,占7.1%。
2.5 病程 病程在2年的畸残者29例,占64.4%;病程在2~5年以内的畸残者13例,占65.0%;病程在5年以上的畸残者11例,占91.7%。
3 讨论
麻风性畸残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与医学问题。由于社会对麻风病的恐惧以及对麻风病患者的歧视,使得患者就诊延误。本文病程在5年以上者的畸残率达91.7%,而2年以内的畸残率为64.4%,说明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可以减少畸残的发生。我县已通过基本消灭麻风病验收10年,且近10年来未发现1例新患者。但是麻风病的防治工作又不能松懈。所以麻风病的康复工作是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重点。通过此次对我县麻风病畸残状况的调查,为日后开展麻风病康复工作摸清了基本数据。我们将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使麻风病患者最大限度地重新获得良好的生活、学习、工作能力,从而减轻患者的生理、心理痛苦,以及亲属、社会的负担,使畸残者重新回到家庭和社会。真正实现“畸而不废”。
【参考文献】
1 马海德.麻风病防治手册.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290.
作者单位: 211300 江苏高淳,高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苜 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