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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7年第5卷第5期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门诊医疗质量

来源:《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
摘要:【摘要】尊重和保护人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的行为准则,与患者相关的人权内容比较多,主要包括生命权、获助权、自由权、尊严权、隐私权和公正权。在我国目前的医疗活动中,患者的人权往往被忽视。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全社会人权意识的觉醒,患者维权要求不断提高,在门诊医疗活动中尊重和保护患者的人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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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尊重和保护人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的行为准则,与患者相关的人权内容比较多,主要包括生命权、获助权、自由权、尊严权、隐私权和公正权。在我国目前的医疗活动中,患者的人权往往被忽视。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全社会人权意识的觉醒,患者维权要求不断提高,在门诊医疗活动中尊重和保护患者的人权,做到以人为本,不仅可以提高门诊医疗质量,进而促进全院医疗质量的提高,还能充分发挥医院的社会福利功能,减少医疗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关键词】  门诊 人权 医疗质量

  进入21世纪,尊重和保护人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的行为准则,在具体认识和实践过程中,尽管对人权的认识和理解各不相同,但是对于一些人权的最基本的内容还是在全世界取得了一定的共识。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人们的人权意识已经极大地提升,对自身健康的要求也已同步提高。医疗机构是社会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节点,在医疗活动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不仅是医疗机构自身工作的目标和宗旨之一,而且已经成为新时期全社会对医疗从业人员的客观要求。

    1  敬畏生命,尊重患者的生命权

    生命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如果无法充分保障人的生命权,那么一切其他权利都是空中楼阁。“生命权是一个人之所以被当作人类伙伴所必须享有的权利。”在和平时期,医院是保卫生命、维护健康、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的重要场所,门诊是医院的重要窗口,是与患者接触频率最高、时间最短的服务单元,是医疗服务的重点和难点。医院管理层应该强调人权观念,全体医务人员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宗旨,把敬畏生命、保护患者的生命权自觉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

    简化门诊就医流程,方便患者就诊,强化人文关怀:分区挂号、就诊,缩短候诊时间,避免不同病种患者同一候诊区候诊。在患者较多时,医院管理机关和门诊部统一协调,建立必要时抽调病房医生支援门诊制度,保证患者及时就诊,解决同一病种患者在同一候诊区长时间候诊,减少患者候诊时间。候诊区播放轻音乐、电视节目,提供医学常识书报和饮用水。设立咨询服务台,做好医疗卫生宣传和医院的各种医疗信息服务。

    加强门诊制度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解决每一个患者诊断治疗中的各种问题,杜绝推诿。设立专家门诊、专病门诊,利用专家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诊治技巧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把医院最好的医疗资源提供给患者。遵照《医疗护理操作常规》规范医疗门诊医疗工作,保证门诊医疗质量。

    2  尽心工作,尊重患者的获助权

    获助权常常和人道主义联系在一起,广义的获助权是指,当出现于天灾、人祸之后。由于种种不可预知的灾祸,人的生命权往往无时无刻不受到威胁。在危难关头得到伙伴的帮助,是生命权的必要保障。对生命权的保护一般是政府的倾力帮助,这是政府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职能。医疗获助权是指患者有权接受妥善的医疗服务,以利于恢复其身心健康,不因性别、民族或信仰而有不同。医院作为政府的福利机构,是把人道主义转化于现实行动的场所,是体现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机构之一。

    因此,医院的所有员工都有义务尊重患者的获助权,倾力帮助生命权受到损害、威胁的患者。把医院行政要求转化为全员的自觉行动,把患者的权益作为医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简化和规范工作流程,使医疗运行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提高整体运行速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伤病员及家属感到方便、快捷、舒适、安全、满意。以满足社会对医院工作的期望。同时,将医院门诊的服务延伸到院前的预防、健康体检、日常保健和院后随访、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除正常医疗行为外,应该从点滴工作中帮助患者,如对表情痛苦的患者主动上前询问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发现行动不便的患者,根据不同需求提供轮椅或平车等运送工具,迅速送到相应的治疗科室也是医院门诊的主要工作之一。

    3  真诚相待,尊重患者的自由权

    如果一个人不能自主地支配他的身心,那么他的生命将是枯涸的,甚至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在医疗实践中,患者的自由权主要表现为知悉权、同意权和选择权。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具体治疗方法、药品的疗效和毒副作用,有权知道医疗收费的价格和医生的姓名、职称、学术任职。在实施有创检查和治疗时,患者在了解该措施的情况下,有权接受或拒绝。患者有权选择医疗机构、医师或治疗方式。其他如诊断、检验、治疗或药剂有多样时,患者亦有选择权。

    随着国家卫生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全社会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要不断满足患者对医疗卫生的新需求。尊重患者自主选择医院、自主选择医生,尊重患者在医院药房或院外药店购药的自由,以及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对所患疾病的诊疗情况和费用情况知悉同意等,都是尊重患者自由权的具体体现。门诊医务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也应对患者尽到告知义务,将病情详细解释告知患者,尊重患者自由选择检查、治疗方案,并做好正规有效的记录。门诊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各项检查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把尊重患者的自由权落到实处。

    4  处处留心,尊重患者的尊严权和隐私权

    尊严也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合理延伸。尊严权主要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诚实守信,互敬互爱,文明礼貌。如果一个人的尊严权被否认,就意味着人们可以肆无忌惮地羞辱、欺骗、威胁、骚扰、中伤他,那显然他就失去了“作为人类伙伴”的资格。所谓医疗尊严权,是指患者就医时有权要求医师尊重其人格之尊严,以庄重敬肃之态度进行各种医疗活动,不要令患者有遭受轻视或羞辱的感觉。所谓隐私权是指个人私生活事项不愿为外人所知,即属于其个人的秘密,不受非法干扰或侵犯的权利,医疗隐私权是指患者有权要求医师守密,不得无故泄漏。

    虽然医院门诊患者多,环境复杂,在医疗场所尽量增加独立的医疗用房,必要时添置幕帘、屏风等。因检查、诊断或治疗的需要,患者脱衣暴露,尽心尽力地维护其隐私与尊严,杜绝不相关之第三人在场。被患者遗忘、丢弃的医疗文书也应该妥善保管,防止流入社会。

    5  童叟无欺,尊重患者的公正权

    人权的普适性必然要求每一个人都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但现实生活中,经济实力、政治权力、民族国籍等,都会不同程度将人划到不同的等级,那么人权就变成有限的、有条件的,甚至退化成一种特权阶级的奢侈品了。而公正权正是为了将人权平等地扩展到每一个人身上。公正权不仅是人权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它也是人权中其他部分的必要条件。医疗平等权是指每位患者对医疗资源(包括医疗机构、设备、人力)所享有的权利,不因男女、老幼、贫贱富贵而有所不同,应一律平等。医疗资源是社会资源,也是国家资源。国家资源应归全体公民所共有,应由全体公民所共享。因此,每位公民都平等地享受相同医疗资源的权利。

    患者在门诊就诊权利相同,地位完全平等,就诊顺序,如挂号、门诊看病、交费、检查、取药,均应按照来院排队顺序依次安排,不允许任何人插队,更不允许官员、富人插队,享受特权。应该指出的是,对急诊和重症患者应予优先处置。

    门诊是医院面向社会的窗口,是直接接收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的场所,是医务人员和患者接触时间最早,人数最广泛的部门,因此,做好尊重、保护患者人权的工作尤其重要。这不仅可以提高门诊医疗质量,进而促进全院医疗质量的提高,还能促进医院社会功能的发挥,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作者单位:[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门诊部(△医教部),重庆 400037]

作者: 达四平郑惠新侯秀琼杨丽英齐德广 200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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