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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料与方法
1.1 病例选择 入选病例90例,男50例,女40例,年龄41~77岁,平均60.5岁。病例入选标准:(1)发病后6~24h,进展者可延长至48~72h;(2)无明显意识障碍;(3)脑CT排除颅内出血,初诊为血栓性脑梗死;(4)无出血性疾病或出血倾向、无溃疡病、心房纤颤;(5)血压在200/120mmHg以下;(6)年龄小于80岁;(7)患者或家属同意溶栓者。
1.2 一般资料及方法 符合条件者随机分为3组:A组(治疗组):男17例,女13例,年龄42~76岁,平均60.6岁。发病时间≤6h12例,6~12h8例,12~24h5例,24~48h2例,48~72h3例。按1995年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通过的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分出轻型(0~15分)7例,中型(16~30分)17例,重型(31~45分)6例。B组(降纤酶组):男16例,女14例,年龄41~75岁,平均60.1岁。发病时间≤6h10例,6~12h11例,12~24h5例,24~48h2例,48~72h2例,轻型8例,中型17例,重型5例。C组(对照组):男16例,女14例,年龄43~77岁,平均61.2岁,发病时间≤6h8例,6~12h10例,12~24h5例,24~48h4例,48~72h3例,轻型10例,中型16例,重型4例。A组溶栓及降纤治疗:尿激酶30万U及降纤酶10U各加入生理盐水100ml每日1次静点,共用5天,治疗中检测出凝血时间、血小板。B组应用生理盐水100ml加降纤酶10U每日1次静点,共用5天。C组应用川芎嗪及脑保护剂治疗。A、B两组一般性治疗同C组。
1.3 疗效标准 所有患者根据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会议通过的“脑卒中患者临床疗效评定标准”在用药后第48h、第10天、第20天根据评分改善情况进行疗效判定。
2 结果
2.1 疗效评定 48h疗效观察:A组与B组比较P<0.05,A组与C组比较P<0.01,B组与C组比较P>0.05。第10天疗效观察:A组与B组比较P<0.05,A组与C组比较P<0.01,B组与C组比较P>0.05。第20天疗效观察:A组与B组比较P<0.05,A组与C组比较P<0.05,B组与C组比较P>0.05。疗效比较说明A组明显优于B组与C组。
2.2 治疗前后纤维蛋白原变化 A组在治疗48h后纤维蛋白原下降40%,B组下降31%,C组无明显变化。A组与B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5),A组、B组与C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1)。第20天3组均恢复到治疗前水平。
3 讨论
脑血栓形成的病理基础主要是动脉粥样硬化,血管内膜损伤引起血小板聚集、纤维蛋白凝集,导致血管管腔狭窄、闭塞,引起相应供血区脑组织缺血。因此正确选择使用溶栓和降纤治疗,促进血液供应,尽量减少再灌注损伤引起的脑水肿 [1] ,可以有效减少脑梗死病死率和致残程度。静脉溶栓国内多用尿激酶,而且国内外均将溶栓时间窗界定为6h,但国内已有超过时间窗的超时溶栓的临床尝试 [2] 。由于尿激酶半衰期较短,维持时间短,因此配合半衰期长、具有抗纤、抗凝及脑保护作用的降纤酶以巩固溶栓疗效,降低血浆纤维蛋白原水平及血液粘稠度,改善微循环,抑制脑血栓形成 [3] ,降低脑卒中危险因素。本研究结果显示:应用尿激酶和降纤酶后48h,10天及20天后总有效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治疗前后血浆纤维蛋白原变化明显优于对照组,说明小剂量尿激酶与降纤酶合用能达到稳定治疗效果。
参考文献
1 Clark WM,Warach SJ,Pettigrew LC,et al.A Randomized dose-re-sponse trial of citicoline in acute ischemic stroke patients.Citicoline Stroke study Gronp.Neurology,1997,49:671-678.
2 石卫晨,曾朝荣,刘映川,等.小剂量UK治疗脑梗死的随机对照研究.四川医学,1997,18:291-292.
3 杨靖华.蛇毒酶在缺血性脑血管疾病中的应用.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1996,4(3):141-144.
作者单位:256610山东省滨州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