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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沈铭贤研究员强调:我国须做实做足生命伦理规范工作

来源:《中国医药报》
摘要:据新华社讯第八届国际生命伦理学大会将于今年8月在北京举办,这也是该会首次在我国举办。根据惯例,期间将举行由各国生命伦理委员会派代表参加的高峰会议。会前,记者采访了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学部主任、上海社科院沈铭贤研究员,他告诉记者:我国在生命伦理工作方面仍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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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讯 第八届国际生命伦理学大会将于今年8月在北京举办,这也是该
会首次在我国举办。根据惯例,期间将举行由各国生命伦理委员会派代表参加的
高峰会议。会前,记者采访了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学部主任、上海
社科院沈铭贤研究员,他告诉记者:我国在生命伦理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必须正视不足,做实做全伦理规范工作,才能维护我国生命科学研究的形象。
  他说,首先,我国至今还没有一个国家级的生命伦理委员会。美国、日本、
英国、法国、德国、巴西等国家都有国家级的生命伦理委员会,由总统、总理或
者内阁直接负责。我国虽然由卫生部成立了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但是行业性太
强,无法起到统领全局的作用。其次,我国现有的生命伦理规范比较粗放,许多
省市乃至重要的医学科研基地都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机构,或者伦理机构“有名无
实”,基本不展开工作。第三,在干细胞管理方面,我国科技部和卫生部曾经印
发了《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总的原则是禁止“生殖性克隆”(即
克隆人),允许“治疗性克隆”、发展干细胞研究。这一立场在国际上是被赞同
的,但是这个指导原则操作性不强,也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
  沈铭贤表示:我国必须进一步将伦理管理条例做细做实,健全相应的机构,
并赋予工作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要开展相应的教育,使每一个干细胞科研工作者
在开展相关研究前必须先过“伦理关”,务必要在研究中贯穿生命伦理观念。当
前,观念的差异和伦理的纷争,仍然在影响着国际干细胞研究的竞争格局。作为
一门举世瞩目的科学,干细胞研究容不下一点浮夸,也不能进行任何“注水”。
对广大科研工作者而言,伦理准则不仅是一种限制,更是一种坚实的保障。


作者: 200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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