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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许锐钗)福建省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制定下发了《福建省2010~2012年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提出以政府投入为主,计划3年全科医师的骨干培训、规范化培训和岗位培训达6300名。
按照为城市社区每万服务人口培训3名全科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4名全科医师,同时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经培训合格的全科医师骨干或经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师计算,福建计划2010~2012年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师进行培训。
《计划》规定,培训期间其人事关系不变,享受原单位同类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对象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和职称晋升等工作由原单位负责,培训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计划》提出,全科医师培训经费由培训单位补助和政府资助的办法解决。其中岗位培训、骨干培训由市县财政分别按照每人1800元和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对象选择参加全科医师“专升本”成人医学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者,上述5000元的补助经费可在毕业时抵扣其学历教育的学费。
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面,由省财政按照每人350元标准对理论培训单位给予补助,各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标准对该培训对象给予生活补助,省级财政根据各地财力情况分档给予补助,其余由市县财政负担;培训基地医院按不低于财政补助标准11的比例,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培养的本科学历培训对象提供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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