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我国著名卫生法学家、东南大学法学院卫生法学研究所教授张赞宁先生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安乐死的伦理及法律问题研究”的卫生法学专题讲座。
张教授的讲座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安乐死作为一个社会问题的历史与现状。在这一部分中,张教授回溯了安乐死问题的由来,阐发了安乐死的定义。张教授认为,安乐死是指对于患有现阶段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救治而又极端痛苦的病人,在不违背其本人意愿的前提下,为了解除其痛苦,由医务人员所提供的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加快结束或不再延长死亡过程的医疗性服务。在这部分中,张教授还提出了安乐死的分类,介绍了国内外的立法现状。
第二部分是本讲座的核心部分,即“安乐死伦理与法律难题”,主要探究了死亡标准与脑死亡问题、死的权利问题、安乐死的法律关系问题、安乐死的立法障碍四个问题。张教授澄清了许多错误观念,认为其一安乐死是医疗服务的一部分。其二医疗权就是处置人体与生命的权利,其前提条件是必须在对医疗相对人有利期望的前提下,基于医事共同体的授权或医事相对人的委托或承诺,对医事相对人的人体与生命(生与死)进行处置的权力和权利。
第三部分张教授详细叙述了他作为第一辩护人参与的中国首例安乐死案件辩论始末,从一个实证的角度阐明了他对安乐死伦理与法律问题的理解。在讲座的最后,他又以此案简要向在座听众传授了律师的论辩技巧。
在座听众还踊跃发问,就安乐死理论和实际诸多问题与张赞宁先生展开热烈交流。通过讲座,大家对目前卫生法学方面的前沿问题和敏感问题有了更深刻、更明晰的认识。
作者:
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研究生院 200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