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erature
Home医学教育校园动态中山医科大学(中山大学广州北校区)

关于办理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延期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山大学
摘要:医科【2006】62号科研科: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一般允许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两年,但须在项目原执行期结束前两个月提出申请,由项目依托单位签署意见,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因此请通知06年度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如需申请延期,......

点击显示 收起

医科【2006】62号
科研科: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一般允许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两年,但须在项目原执行期结束前两个月提出申请,由项目依托单位签署意见,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因此请通知06年度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如需申请延期,请于11月28日前提交延期申请报告(格式自拟)纸质一式两份,阐明延期理由。贵科给予审核并加盖单位科研科公章后统一交给我处计划科。
谢谢!


联系人:徐敏、黄小珍
联系电话:87331760
                                            


附: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清单

作者:
医学百科App—中西医基础知识学习工具
  • 相关内容
  • 近期更新
  • 热文榜
  • 医学百科App—健康测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