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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医科)申报的通知

来源:中山大学
摘要:医科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增强以学生为主的创新性实验,加强本科阶段的科研训练,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8〕16号)精神,我校启动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申报工作。请项目负责人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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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增强以学生为主的创新性实验,加强本科阶段的科研训练,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8〕16号)精神,我校启动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申报工作。        请医科各院系积极组织动员学生申报(医学教务处发文公布的09年第一批学生业余科研、09年暑期科研立项项目也可参加申报)。请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申请人(学生)及时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交院系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 zhouhua@mail.sysu.edu.cn。各院系教学科汇总材料后于11月12日下午5时前交医学教务处(办公楼前座120室),过期无效。经医科专家组进行评审、通过后统一报学校。 

    经评审确定立项后的项目,须严格按《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2)进行规范管理,其中特别强调:     1、项目负责人需签定“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执行承诺书》(见附件3)。    2、“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运行周期为1~3年,学校将定期进行过程检查并在项目申请人(学生)毕业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因此,在申报项目中参与训练的学生要求中途不退出项目,并符合上述要求。    3、凡涉及立项项目的变更和终止者需报教育部备案。附件1: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2: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 “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执行承诺书    联系人:周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87333564,87331242    E-mail:zhouhua@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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