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 收起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硕士生招生说明 经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于2005年7月18日合并 ,组建新的“上海交通大学”。在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和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基础上,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有关研究生招生事宜现作如下说明: 一、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授权医学院负责交通大学医学门类研究生的招生管理事务。考生报考申请、信 息传递、咨询及联系方式不变,通讯方式如下: 地 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电 话:021-53068810 邮 编:200025 联系人:马进军 网 址:www.shsmu.edu.cn 二、招生规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单位包括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单位、教学医院、研究所 和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儿童医院、胸科医院、 遗传所、肿瘤所)。 1.总招生规模:2006年我院硕士生招生总规模暂定为550名,实际招生规模需以教育部正式 下达文件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初试、复试情况由学院确定。 2.计划公布方式: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招生数为招生总规模(含公费生、收费生 ;不含推荐免试生)。 三、招生类型、方式与要求 1.学位类型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医学专业学位(30%)和医学科学学位(70%)两种培养类型。前者 招生已在专业目录中与研究方向对应的备注栏内用"★"注明。 凡指定报考医学专业学位(临床型)硕士生的,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2.学制与培养方式 我院招收的研究生,分为三年制硕士生和五年一贯制硕-博连读生两种培养方式,后者招生 已在专业目录中与研究方向对应的备注栏内用"●"注明。 五年一贯制硕-博连读生的培养要求:我院已颁布了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科研成果要求 的暂行规定,详情请查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网上信息。 3.计划外招生说明 在招生目录备注栏内,用“▲”表示该研究方向为限招收费生(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生)。 四、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院2006年继续开展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凡具有全国"211工程"大学教育背景并 已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来我院申请报名。 1.申请推荐免试生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名列前茅,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 (3)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优先考虑曾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社会实践/科技创造等重要奖项优秀大学生。 2.提交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2)已取得的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 (3)个人简历及申请表(网上下载提交) 五、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要求 凡作为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生的,报名条件除获国家承认大专学历并工作两年以上,达到与大 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外,还应在报名时向我院 提供以下材料: 1.已获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需由单位人事部门确认盖章); 2.通过旁听、成人高校、高校自学考试等修完8门以上医学本科主干课程,由国家考试机构 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合格证明; 3.具有科研工作经历,至少有一篇在省部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供 期刊目录)。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