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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烟台7月12日讯 记者11日从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近5年来,烟台市共收治了3000多例减压病患者,死亡50余人,该中心提醒广大从事捕捞的人员在进行作业时,一定要预防减压病,一旦患上减压病,应及时到正规医院接受治疗。
据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减压病是一种职业病。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吃海鲜,到沿海从事捕捞工作的人员也在不断增加,许多从内地来的捕捞人员为了赚钱,没有接受正规的训练就盲目下水作业,甚至一天多次下水作业。而一些个体老板及用人单位在雇用捕捞人员进行作业时,为了节省开支,购买的劳动防护设施一般较差,甚至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及时的减压治疗,致使许多捕捞人员患上了不同程度的减压病。
据介绍,减压病隐藏性比较大,时间比较长,造成的危害比较严重,有的捕捞人员患上减压病后大小便失禁、无法行走,甚至连最起码的生活也不能自理,死亡病例时有发生。但许多捕捞人员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虽然签订了合同,却是“生死协议”,一旦出事,他们只能自己去医院接受治疗,有的捕捞人员经济情况不好,他们只好强忍病痛,其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这位负责人指出,用人单位雇用人员进行捕捞作业时,应当为捕捞人员提供安全有效的劳动防护设施,包括作业时的防护设施以及捕捞人员浮出水面进行减压的设施等,确保捕捞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时,捕捞人员在进行捕捞作业前,最好接受正规的训练,作业时要加强自身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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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压病,其发生原因为:潜水深度超过10米或于加压达2个绝对大气压的室内工作超过50分钟,于潜水完毕或高压室内工作后,因减压不当造成残留在关节或身体组织中的惰性气体,无法随血液循环送出体外而形成气泡,造成身体的不适应或急性障碍,称为减压病或沉箱症。